是不是自动驾驶都是驾驶人的责任,报警,就是不知道随手拍行不行
【 在 ideal75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早上大雨,7点40分左右,工人体育场北路西向东工人体育场公交站,一辆牌照京AFQ7699的volvo越野车,高速通过公交站台,溅起一人多高的水浪,站台下等车的十余人,大多是老人,被泼了满身的水。
: 车辆通过后毫不停留,前面是新东路路口红绿灯,在红绿灯前停下。我们冒雨跑过去,向司机声讨。女司机下车后,理直气壮的说,自动驾驶,她也没有办法,只能表达下歉意。
: 求助:
: 1、车行进路线,为公交车道,无其他车辆,所以volva才能高速通过,造成泼溅行人。行人是否可以追索损失,适用交通法规吗?
: 2、volva自动驾驶真的能在这种路况下进行?就算可以,也不是违章的借口吧,希望自动驾驶的业内人员给个说法。
: 3、车辆高速通过站台时不可能随手拍下来做证据,好在现场人数较多,站台上也有维护秩序的志愿者。求助相关人士能扩散,对这种行为批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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