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听广播,路怒打架,致人死亡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 在 gasp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听广播,轿车和电动车斗气,下车后用拳头击打对方头面部,导致对方跌倒,头部撞地,脑出血死亡,各位总觉得应该怎么判,一会揭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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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0.72.*
法律的过失和平常说的失手不是一个概念
【 在 rayray 的大作中提到: 】
: 过失致死 一年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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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lowaction FROM 36.110.72.*
FROM 36.110.72.*
打耳光都算故意伤害
吐唾沫不算
【 在 feitonfeit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拳应该算不到故意伤害吧 除非多处骨折。。具体不清楚不过应该类似案件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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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0.72.*
不管是拳头还是耳光还是刀,能不能入刑看结果
不单纯看行为
攻击对方身体就是故意伤害行为
造成重伤就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但是如果吐唾沫,对方躲避致人重伤也不是故意伤害
【 在 feitonfeit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故意伤害是入刑的大哥 你确定一个耳光是触犯刑法而不是违反治安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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