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
【 在 whldliu (小宝) 的大作中提到: 】
: 9月25日晚上8点多,鼎成路路口,我左转道左转,对方车直行道左转后往左别,双方剐蹭,对方蛮不讲理,当时叫了交警
: 交警到了现场之后,对方各种耍赖,幸好我的行车记录仪拍的很清楚,事实认定清楚,即便如此对方还是不认,一个多小时后去交警队
: 依然各种耍赖,几拨交警轮番上阵,拷贝了视频,折腾了十二点多,最后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拒签,说要复议
: 期间对方几次朝我们吐口水、拦路、骂人,此处省略一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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