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复议,交警在和稀泥。以前看过一个完全相同的判罚案例,里面交警判电瓶车逆行全责。你借道进主路,如果碰到正常行驶的车辆,肯定是全责。但是逆行电瓶车不属于正常行驶,是完全不正常的行驶。
【 在 ffdgt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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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地库开出,缓慢(10km/h)往前准备右转上主路,这时右侧一个电瓶车沿着主路(6车道的机动车道)逆行飞快的撞到我车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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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我刚出地库,右侧视野受限,并且我先看左边,还没来得及看右边,右侧电瓶车就撞过来了,即使我第一时间刹车,还是碰到了。对方倒地擦伤,手腕轻微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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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G1 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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