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不能刹车,要用生命捍卫路权!
定有前怨,超车不让大车,记恨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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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0.159.*
活该从,开那么肉,被大货车超车,出事是迟早的。
高速上都有被大货车超的小车,不知道上高速干啥
【 在 Redjuice (Red)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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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2MB) Pl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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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0.*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开的太肉迟早出事
【 在 Redjuic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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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0.59.*
明显是谋杀。
【 在 Redjuic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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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15.*
你能不能理解什么叫“通常”?
有时候另一方可能违反更多更严重的法律。但违反让行义务的仍然要担责。
机动车人行横道撞上闯红灯的行人,能无责么?
超车事故中你给我找一个前车违反这一条担责的案例来开开眼。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叽叽歪歪说一堆,牵强附会,莫名其妙
: 按你的说法,“让行义务是一种非常霸道的义务,一旦发生事故,负有让行义务的一方通常要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 道交法47条,“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照你这么歪解,机动车在人行横道撞上闯红灯的行人,要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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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15.69.*
你看那位发言了吗就乱插话。
他认可自己没有生命危险也大概率不用担责的时候,遇到强行超车的司机不用让,即便对方有生命危险。放到白车那个视频里,就是不让的一方,当然是极少数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就别在那误导别人了。
: 你统计的那个是自己遇到这种情况让不让。
: 不是能不能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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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3.85.*
没有前情,不好判断。
说句公道话,如果正式判决,大货肯定是主责。
至于小面包该不该死,是不是自己害了自己,这个不好说。
一切按法规来审判。
问题是,如果按大部分人的意见,保命要紧,小面包能让就让。
会出现什么场景呢?这是纵容了逆行的。
逆行到处可见,道路上行驶越来越混乱。
所以,综合起来就是,你舍得用自己的生命来捍卫法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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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17.240.*
你这语文能力真是堪忧啊。
“不用让”就是“不让”?
“不用让”代表“让”不是他的义务,没有人能够强迫他让,不让也不会有法律后果。
不是说他不让。
社区里有个受人尊敬的老人,大家见了他都打招呼问好。
其他社区的人来了看到这种情况,问“本社区的人都必须和他打招呼么?”
别人回答“不用”。
到你这就得理解成别人都不打招呼了。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那位发言了吗就乱插话。
: 他认可自己没有生命危险也大概率不用担责的时候,遇到强行超车的司机不用让,即便对方有生命危险。放到白车那个视频里,就是不让的一方,当然是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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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15.69.*
就你这语文能力怪不得理解不了“让行”和“让路”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那位发言了吗就乱插话。
: 他认可自己没有生命危险也大概率不用担责的时候,遇到强行超车的司机不用让,即便对方有生命危险。放到白车那个视频里,就是不让的一方,当然是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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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