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法判,一个警察一个样,掰扯不清,不是怎么规定的就一定怎么判,正常如果判那一定是自行车的过错,但实际中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 在 TUMISONG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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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主路进辅路并在辅路上行驶了一段(50米左右),看见前面一辆自行车逆向行驶,因辅路本身不宽且停了一排机动车,所以就驻车等待自行车穿过,结果自行车在穿行过程中碰到了路边停车的后视镜失去平衡,划伤了驻车等待自行车通过的机动车。请问,这个责任怎么判?
: 先谢谢各位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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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7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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