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video.weibo.com/show?fid=1034:4562777180930084这是10月20日京港澳高速湖南郴州段的事故,理想ONE又追尾货车。简直是922山东高速的翻版,而这次判罚却完全相反。
1、理想ONE当时开启了辅助驾驶功能,但前车侵入本车道1/3-1/2时,ADAS仍未识别前车。
2、理想ONE车速111km/h,追尾后瞬间降至75km/h,右前机舱明显变形,气囊同样没有打开。
3、前方货车没打转向灯,却被交警判定为理想全责,与922事故相反。仅因为前车装了护栏?两次判罚为何不同?
4、老问题依然存在:理想ADAS对侧前方车辆识别低能,特别是在光线弱的黑夜相当于形同虚设。而车主对它过于轻信。
5、郴州日报在报道时写下“自动驾驶”、“无人驾驶”说明理想的宣传,对公众和车主仍造成误解。理想的网站在922事故后,去掉了“自动辅助驾驶”中的自动二字,但仍宣传「有我在,放心开」,误导性更大。果然,又出事了。
该报还称理想ONE为电动车,足见理想的宣传已经达到了目的。那么,能利用自己的强大宣传能力,明确提醒一下车主ADAS有确定局限性吗?得出多少次事故,才能让大家认识到这是「辅助驾驶」不是「自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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