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一个朋友的经历
你和你的朋友都是一类人 自私刻薄
出了事只找别人的问题,老人不该出门、替公司办事、上市公司、地头蛇等等
你们有没想过根本原因是自己的问题,开车肇事的是谁?
驾驶车辆前是否了解车辆商业保险的额度。。。
妻离子散也是自己一手造成 人家老人还能行动
被你一下弄成植物人 还要对你感恩戴德么?
换成你看到对方发这种帖子 早骂娘了
【 在 kaz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朋友,在苏州的打工人,高级金融从业人员(法院打的标签),办事途中倒车时碰倒一个老人(因公),当时在大楼停车场外,速度极低,老人一身病,上街本就是属于潜在危险了,这一倒,成了植物人。然后,公司不愿承担一毛责任,这还是上市券商,所属苏州国资,地头蛇;老人本地人,朋友是外地来打拼的,结果搞出来一个最差的结果,基本上让老人享受了最好的医疗条件(当然也是说普通人所能享受的),每个月要支付对方10万块,老人现在60岁,这种状态可能要持续个十年八年,甚至更久,朋友已经卖了一套房,搞的差不多妻离子散。如果当时直接死了,估计一百万以内就了了。。。刚才看到一个视频,也是说,一个女司机撞倒了一个老人,因为慌乱没处理好,直接给压死了,身边人经历过这种事情以后,其实知道,对女司机来说,她这一慌乱反而可能是因祸得福。。。直接在那个微博下我想转发评论,一想算了,会被道德婊骂死。。。可是,这类事情的处理结果,真的是。。。对肇事方来说,撞坏不如撞死。。。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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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4.69.*
楼主如此坏的心眼早晚一身病,哈哈
【 在 shengqq312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很震惊
: 楼主没有一身病,就是心眼太坏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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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06.86.*
每月十万有点高了,法院怎么给判的?!
【 在 kaze ()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朋友,在苏州的打工人,高级金融从业人员(法院打的标签),办事途中倒车时碰倒一个老人(因公),当时在大楼停车场外,速度极低,老人一身病,上街本就是属于潜在危险了,这一倒,成了植物人。然后,公司不愿承担一毛责任,这还是上市券商,所属苏州国资,地头蛇;老人本地人,朋友是外地来打拼的,结果搞出来一个最差的结果,基本上让老人享受了最好的医疗条件(当然也是说普通人所能享受的),每个月要支付对方10万块,老人现在60岁,这种状态可能要持续个十年八年,甚至更久,朋友已经卖了一套房,搞的差不多妻离子散。如果当时直接死了,估计一百万以内就了了。。。刚才看到一个视频,也是说,一个女司机撞倒了一个老人,因为慌乱没处理好,直接给压死了,身边人经历过这种事情以后,其实知道,对女司机来说,她这一慌乱反而可能是因祸得福。。。直接在那个微博下我想转发评论,一想算了,会被道德婊骂死。。。可是,这类事情的处理结果,真的是。。。对肇事方来说,撞坏不如撞死。。。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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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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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03.145.95.*
我看你还不如他,别人好歹还是大学生
【 在 cucudi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书读少了要学药家鑫
: 【 在 captain20009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书读多了。严重脱离现实。
: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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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6.*
真自信。
敢这么说的,一看就是半瓶水
【 在 zanzh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我脱离现实
: 我的阅历比你丰富多了
: 对现实的了解比你多多了
: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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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6.*
那还用说?摇钱树了
【 在 Rij () 的大作中提到: 】
: 估计家属吞了一大半
: 【 在 wechaaaat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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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03.145.95.*
编的吧,法院肯定不会判一个月10万块钱,这些赔偿都是要有依据和标准的,植物人护理的费用一个月10万明显不合理
【 在 kaz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朋友,在苏州的打工人,高级金融从业人员(法院打的标签),办事途中倒车时碰倒一个老人(因公),当时在大楼停车场外,速度极低,老人一身病,上街本就是属于潜在危险了,这一倒,成了植物人。然后,公司不愿承担一毛责任,这还是上市券商,所属苏州国资,地头蛇;老人本地人,朋友是外地来打拼的,结果搞出来一个最差的结果,基本上让老人享受了最好的医疗条件(当然也是说普通人所能享受的),每个月要支付对方10万块,老人现在60岁,这种状态可能要持续个十年八年,甚至更久,朋友已经卖了一套房,搞的差不多妻离子散。如果当时直接死了,估计一百万以内就了了。。。刚才看到一个视频,也是说,一个女司机撞倒了一个老人,因为慌乱没处理好,直接给压死了,身边人经历过这种事情以后,其实知道,对女司机来说,她这一慌乱反而可能是因祸得福。。。直接在那个微博下我想转发评论,一想算了,会被道德婊骂死。。。可是,这类事情的处理结果,真的是。。。对肇事方来说,撞坏不如撞死。。。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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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8.*
坑挖的太明显,整个描述过激,就是为了招人骂。10万赔偿不可能是法院判的,也不可能是肇事人自己答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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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2.236.*
没看明白。办事途中倒车时碰倒一个老人(因公),交通肇事,还分因公因私?如果真是与你所描述,你朋友怕是要被原单位解除合同了。
他是不是碰上拆白党了。
【 在 kaz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朋友,在苏州的打工人,高级金融从业人员(法院打的标签),办事途中倒车时碰倒一个老人(因公),当时在大楼停车场外,速度极低,老人一身病,上街本就是属于潜在危险了,这一倒,成了植物人。然后,公司不愿承担一毛责任,这还是上市券商,所属苏州国资,地头蛇;老人本地人,朋友是外地来打拼的,结果搞出来一个最差的结果,基本上让老人享受了最好的医疗条件(当然也是说普通人所能享受的),每个月要支付对方10万块,老人现在60岁,这种状态可能要持续个十年八年,甚至更久,朋友已经卖了一套房,搞的差不多妻离子散。如果当时直接死了,估计一百万以内就了了。。。刚才看到一个视频,也是说,一个女司机撞倒了一个老人,因为慌乱没处理好,直接给压死了,身边人经历过这种事情以后,其实知道,对女司机来说,她这一慌乱反而可能是因祸得福。。。直接在那个微博下我想转发评论,一想算了,会被道德婊骂死。。。可是,这类事情的处理结果,真的是。。。对肇事方来说,撞坏不如撞死。。。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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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48.12.*
办事途中倒车时碰倒一个老人(因公),交通肇事,还分因公因私?
这为啥不分因公因私?
你的意思是毫无悬念,应该公司担责吧?
【 在 jiny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看明白。办事途中倒车时碰倒一个老人(因公),交通肇事,还分因公因私?如果真是与你所描述,你朋友怕是要被原单位解除合同了。
: 他是不是碰上拆白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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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