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一个朋友的经历
遇到这种事,不要垫付,不要卖房。
等法院判决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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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9.48.*
嗯,我小姨植物人,三顿用注射器打进去,换点尿不湿,一年也就几万块吧。
2年后就去世了。
【 在 zoa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瞎编的
: 植物人维护成本不高,真高的是ICU
: 如果要靠呼吸机维持的植物人,那是可以谈判是否长期维持的。因为家属也知道维持下去什么也得不到,既不能挽回患者生命,也不能得到好的赔偿。毕竟干耗着,钱都送医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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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220.220.*
你不会是药家鑫附体吧!
【 在 captain20009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应该是你的人生目标。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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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92.179.*
国内三者责任险限额太低了,我目前居住的国家起买点是保额等值一亿美元,保费5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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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55.241.*
等你妈被撞成植物人你再来说这些话吧
【 在 kaz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朋友,在苏州的打工人,高级金融从业人员(法院打的标签),办事途中倒车时碰倒一个老人(因公),当时在大楼停车场外,速度极低,老人一身病,上街本就是属于潜在危险了,这一倒,成了植物人。然后,公司不愿承担一毛责任,这还是上市券商,所属苏州国资,地头蛇;老人本地人,朋友是外地来打拼的,结果搞出来一个最差的结果,基本上让老人享受了最好的医疗条件(当然也是说普通人所能享受的),每个月要支付对方10万块,老人现在60岁,这种状态可能要持续个十年八年,甚至更久,朋友已经卖了一套房,搞的差不多妻离子散。如果当时直接死了,估计一百万以内就了了。。。刚才看到一个视频,也是说,一个女司机撞倒了一个老人,因为慌乱没处理好,直接给压死了,身边人经历过这种事情以后,其实知道,对女司机来说,她这一慌乱反而可能是因祸得福。。。直接在那个微博下我想转发评论,一想算了,会被道德婊骂死。。。可是,这类事情的处理结果,真的是。。。对肇事方来说,撞坏不如撞死。。。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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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207.38.*
第一,你朋友被判这么重的赔偿肯定有过错,你把他说的一毛钱错误都没有是不对的。
第二,尽管如此,按照这样无底洞的赔下去人生可能就废了,也确实值的一定程度的同情。
第三,那怎么办?评论里说可以参照教科书老赖黄淑芬的做法。这个,不无道理。如果赔了有两三百万还是遥遥无期,可以考虑做黄淑芬第二,到时候真要曝光了,享受的待遇跟黄淑芬是不一样的,赔了两三百万说明真的是诚心赔,赔不下去了说明真的是能力有限,围观群众还是会有一定程度的理解。
这事儿两方面都不容易,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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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5.93.193.*
是啊,才六十,刚好是开始享受退休生活的开始。
【 在 wwxxll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来没什么可以评论的,但是被这句恶心到了:老人一身病,上街本就是属于潜在危险了。
:
: 这样描述被害者简直不是人
: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Pro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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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4.*
一个可以上街溜达的老人,被撞成植物人进了icu,被描述的好像占了便宜一样。
【 在 sk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啊,才六十,刚好是开始享受退休生活的开始。
: :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Pro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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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23.51.*
朋友情商不够高吧
应该跟老人家属好好商量赔偿的事情。这老头是不是真的一身病也是你们自说自话。
【 在 kaz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朋友,在苏州的打工人,高级金融从业人员(法院打的标签),办事途中倒车时碰倒一个老人(因公),当时在大楼停车场外,速度极低,老人一身病,上街本就是属于潜在危险了,这一倒,成了植物人。然后,公司不愿承担一毛责任,这还是上市券商,所属苏州国资,地头蛇;老人本地人,朋友是外地来打拼的,结果搞出来一个最差的结果,基本上让老人享受了最好的医疗条件(当然也是说普通人所能享受的),每个月要支付对方10万块,老人现在60岁,这种状态可能要持续个十年八年,甚至更久,朋友已经卖了一套房,搞的差不多妻离子散。如果当时直接死了,估计一百万以内就了了。。。刚才看到一个视频,也是说,一个女司机撞倒了一个老人,因为慌乱没处理好,直接给压死了,身边人经历过这种事情以后,其实知道,对女司机来说,她这一慌乱反而可能是因祸得福。。。直接在那个微博下我想转发评论,一想算了,会被道德婊骂死。。。可是,这类事情的处理结果,真的是。。。对肇事方来说,撞坏不如撞死。。。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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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72.243.*
撞死要去坐牢的,楼主朋友想过么,现在不坐牢已经不错了
【 在 kaz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朋友,在苏州的打工人,高级金融从业人员(法院打的标签),办事途中倒车时碰倒一个老人(因公),当时在大楼停车场外,速度极低,老人一身病,上街本就是属于潜在危险了,这一倒,成了植物人。然后,公司不愿承担一毛责任,这还是上市券商,所属苏州国资,地头蛇;老人本地人,朋友是外地来打拼的,结果搞出来一个最差的结果,基本上让老人享受了最好的医疗条件(当然也是说普通人所能享受的),每个月要支付对方10万块,老人现在60岁,这种状态可能要持续个十年八年,甚至更久,朋友已经卖了一套房,搞的差不多妻离子散。如果当时直接死了,估计一百万以内就了了。。。刚才看到一个视频,也是说,一个女司机撞倒了一个老人,因为慌乱没处理好,直接给压死了,身边人经历过这种事情以后,其实知道,对女司机来说,她这一慌乱反而可能是因祸得福。。。直接在那个微博下我想转发评论,一想算了,会被道德婊骂死。。。可是,这类事情的处理结果,真的是。。。对肇事方来说,撞坏不如撞死。。。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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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