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当然大于路权,所以如果明明看到有人在路中间,仅仅因为自己是绿灯就撞上去,这种肯定是不行的
但是,还要考虑的是,个体的生命权和全体的生命权呢?你违反规则给别人的生命权造成威胁,影响全体交通参与者的效率,浪费所有人的时间,这些该怎么算?如果违章得不到惩罚,会形成违法示范效应,会导致更大的损失。
其实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某一个个体的生命权真算不了什么。这么说也许很多左派会义愤填膺,然而事实就是这样。要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行,一个个体的生命实在不算啥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上海那6个撞死的,司机都无责, 大家一片叫好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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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755367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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