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是“开车致伤、致死,罪减两等”
这么个200kw,1吨多的玩意,造成了伤害,居然要区别对待。
【 在 sssnnn (sssnnn)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开车的你们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能夺人性命”?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Nov 26 14:12:39 2020),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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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驾驶失误或者不小心,就可以导致其他交通工具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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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汽车司机总以“铁包肉”自居,觉得开车安全,但是这个安全是建立在其他交通工具不安全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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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汽车都上商业保险,每年几千块,就可以基本把行人撞伤,而且也不需要额外的赔偿,治好就行了,配个误工费,也不需要赔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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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有时候你们觉得“驾驶失误或者不小心”至于被其他行人骂么?或者至于被竖中指么,就是因为上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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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觉得无所谓的事儿,对其他人就是生命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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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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