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了一个政策问答,第一条如下。是不是没有12个月限制了?
估计是不限制了
问题1:京牌小客车在2020年出售或报废, 在新政实施后是否都可以申请更新指标?
只要是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已经办理完成车辆过户、转出或注销登记的,将来都可以随时申请更新指标。相关车主无需赶在新政实施之前申请更新指标。根据新政,不再有12个月内必须申请更新指标的时限要求。但一经申请获得指标后,指标有效期仍为12个月。当然,如果名下多车在2021年1月1日后出售或报废,只能就其中一辆申请取得更新指标。
通俗地说,名下多辆京牌车的车主,可以在新政实施之前把旧车出售或报废,但不必急着购买新车上牌,等真正有用车需求时再购车即可。
需要说明的是,这不是对名下多车群体的“政策漏洞”。从近期看,这一规定可以推动相关车主卖掉旧车,少占用停车位,少开老旧车,少了很多交通事故风险、尾气污染。从中长期看,这些车主将来使用指标办理完成车辆登记后,还是会受到新政约束,再次出售、报废时只能选择其中一辆取得更新指标,最终实现“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个京牌指标”。
举个例子:小王2020年出售了两辆京牌小客车。新政实施后,也可以申请两个指标、新购两辆车。但是此后,再次出售这两辆车时,就只能申请一个更新指标。
【 在 t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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