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交通肇事一审未采纳检察院缓刑建议被抗诉后二审改判更重刑罚
所以有约束啊,就像我之前说的,一审法院认为明显不合理,也可以不按照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就像本案一审那样,这个没有问题。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得不对,也可以用再审程序再次纠正。这个案子说二审法院存在程序瑕疵,不是说就要放纵不合理的实体判决和建议,而是说法律设置上明明有纠错机制,二审法院却偏偏用了这种方式以违法对付(可能的)违法。普通群众钻法律空子没问题,裁判者揣着明白装糊涂钻法律空子,那当然就不合适了
【 在 syr 的大作中提到: 】
: 认罪认罚要是没有约束的话,很可怕啊
: 其实,这个案子里,另一个问题更值得追究:什么原因让检察院对如此恶劣一个案件(酒后驾车撞死人逃逸)作出了判三缓四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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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了,你的贴我懒得回了。你自己爱露怯我管不着,你发的帖子啥水平,懂的自然懂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又背后嚼舌头了,你怎么跟个女人似的
: 我就不信你从来没记错过数字
: 我跟着厚大学了84天就把客观题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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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其实版上说这种事,最爱掺和的往往是杠精,根本不关心事实和道理,有时候我也觉得回这些帖子纯粹是浪费时间。
【 在 trueralphy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路捋下来,看你的帖子学到了不少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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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交通肇事罪只有一种情形判7年以上,就是逃逸致人死亡的。这个非常苛刻,不是有死亡、有逃逸,而是必须是因为逃逸这个行为导致了死亡,这个其实是很难证明的。本案这个情形就是3年到7年这个档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检察院有问题,应该好好查一查。
: 就这个案子而言,酒后,肇事逃逸,起步应该是7年,因为有家属谅解,减为2年实刑已经很宽大了。
: 检察院竟然一开始就建议缓刑,法院判了实刑竟然提出抗诉,屁股也太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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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致人死亡,需要“不逃逸的话本来可以救活”这个情形,像你说的1分钟后死了的情形就不能算,因为即便不逃逸而是立刻报警抢救也救不活,也就是说,这个逃逸并没有比普通逃逸导致更糟的结果,所以就按普通逃逸情节处理。疑罪从无,落实到具体情节也是这样,所以必须检方对“本来可以救活但由于逃逸所以死了”这个事实举证,无法举证就不能按照这个情节处理。
【 在 syr 的大作中提到: 】
: “逃逸致人死亡”这点如何理解?除了大货把人碾碎了那种,撞击一般不会立刻死亡,如果肇事司机不停车直接跑了,围观群众作证当时还有气,但1分钟后就没气了,这算“逃逸致人死亡”吗?
: 这点在法庭上,需要谁来证明?检方还是被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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