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交通肇事一审未采纳检察院缓刑建议被抗诉后二审改判更重刑罚
醉驾超速这种主观过错的,都应该例外,不予减轻处罚。
【 在 mtaoraki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通肇事,过失剥夺了他人生命可以减轻处罚,但醉驾应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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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3.218.*
足够的赔偿可以减轻刑事处罚这块也值得商榷,160万是很多,但和生命相比还是轻的。
我觉得判缓刑不合适,缓刑就相当于没判。
如果160万就可以把2年现刑变缓刑,是不是代表了有钱人可以为所欲为,金钱践踏生命?
【 在 swiminr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量刑多少是另一回事。一审判的也可以理解和接受。毕竟确实情节恶劣,知法犯法,但事后赔160万确实也不少了,补偿的诚意还是有的。
: 这个案子,争议点在于二审法院的做法貌似没有违背法条,但是违背了立法原则。
: 他其实有其他更没有争议的手段来实现同样的目的,但是选择了简单粗暴的擦边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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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这种可以理解,但是酒后+逃逸不是普通交通意外了。
对酒驾逃逸的人,他自己事发前肯定把酒驾当小事,不重视,所以不应该给于缓刑。
【 在 swiminr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事也可以从另一面来看
: 受害者人死不能复生。获得足够补偿+肇事者适当减刑与无补偿或很少补偿+肇事者多坐几年牢。
: 如果可以选的话,我觉得多数受害者或者家属会选择前者。毕竟足够补偿是受害者可以获得的实实在在的有价值的东西,坐牢只是对肇事者的惩罚,对受害者却没有除心理安慰外的其他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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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的报道 3月11日,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姚桂清莅临中铁二院检查指导工作,股份公司组织部部长丁荣昌、总裁办经理余金平陪同检查。
这哥们算中铁股份公司的二级班子领导吧,级别不算高。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算吧,其实这个人级别蛮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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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抗诉时可以加刑,属于上诉不加刑的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与适用一书,里面对于上诉不加刑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 在 niub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说上诉不加刑吗,除了有新的犯罪
: 发自「今日水木 on Redmi Note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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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觉得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有点过了,
酒驾致死,还逃逸,怎么着不能缓刑吧。
【 在 leons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般抗诉都是因为判的太轻了
: 这个抗诉反过来了
: 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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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3.218.*
这样的情况,按常理是不会不知道。
但是他酒驾,当时他以为撞到其他物体导致了车损也有可能。
但是酒驾致死并逃逸,检察院竟然认为可以使用缓刑,我觉得不合理。
【 在 syr 的大作中提到: 】
: 把人撞得飞起来,落到引擎盖上,把前风挡玻璃都撞碎了好大一片,市区两级检察院居然都认可被告说的他不知道自己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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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样的话,正常意识车伤成那样,应该停车看一下的。
【 在 syr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院也说了,撞人逃逸回家的路上车开的笔直不跑偏,证明他意识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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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3.218.*
返回现场看,躲在足疗店。
【 在 syr 的大作中提到: 】
: 到家后,还跑回现场观察来着,天亮才自首,估计知道人死了,后台的关系也找了,酒也消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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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赔钱是另一回事,民事。
【 在 viocy 的大作中提到: 】
: 默认赔钱换缓刑,而他赔了160万。
: 这种判例要是推广的话,撞死人的都会坚持不赔钱了,吃亏的还是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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