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最近连续发了4篇追踪老头乐乱象的调查报道,新华网也跟进发了评论老头乐乱象的文章,这个风向吹得有点紧凑,看来终于是要下手整治泛滥成灾、横冲直撞的老头乐了。
●“老年代步车”调查之一:这车该走哪条道?
●“老年代步车”调查之二:无牌无证可上路?
●“老年代步车”调查之三:什么配置都能加?
●“老年代步车”调查之四:治理难题如何破?
☆多地禁令已出台
云南省蒙自市政府办公室12月7日回复网友留言时提到,2020年,云南省公安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打击三、四轮电动车存在的生产经营无序、违法违规销售、车辆无牌上路、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山东省微山县也发布了禁行通告,要求自2020年6月1日起,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在部分区域全天24小时禁行。
2018年11月2日,工信部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将“老年代步车”划入低速电动车范畴,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订在用低速电动车处置办法,研究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在用产品。
与上述禁(限)行地区不同的是,一些地方给出了违规“老年代步车”淘汰期限,并出台过渡期管理细则。
2020年1月20日,重庆市经信委等六部门印发《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提出对在用的低速电动车,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届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在过渡期内,对低速电动车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各区县政府公安机关应当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状况,合理划定低速电动车禁、限行区域。
7个月后,河南省驻马店市印发通知,要求禁止在市中心城区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车,对于通知发布之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防盗识别编码,并限定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禁止在市中心城区上路行驶。
☆ 标准编制进行中
在南京工业大学交通学院教授王卫杰看来,现在的“老年代步车”功能太泛化,“到底什么是‘老年代步车’,其边界在哪里?应尽快制定生产标准规范管理。”
记者查询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现,国家标准计划《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于2016年11月22日下达,国家标准计划《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于2019年9月6日下达。这两个项目的周期都是24个月,目前均处于起草阶段。
2020年9月1日,工信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09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建议答复)中指出,工信部组织行业专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多次讨论,各方已达成“微型、短途、低速、特定区域内使用、安全和环保要求不降低”的共识,形成《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草案,目前正在加快标准编制工作。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表示,“老年代步车”标准一直未出台的核心问题在于,生产资质对企业资金和技术能力要求较高,且如果要求车辆上牌、驾驶人考证,这类车受欢迎程度将受影响。
“‘老年代步车’按道理属于汽车类型,如果使用者一方面希望它具有汽车的速度和配置,另一方面又不希望将其按照机动车管理,恐怕很难实现。”顾大松说。
王卫杰认为,标准制定难点不在标准本身,而是对这类新兴交通方式的认定,“‘老年代步车’就是代步工具,功能不能再泛化,否则可能给后期交通管理带来较大压力。”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分别经历了19年和9年。
在前述建议答复中,工信部指出,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电动三轮车应归属电动摩托车范畴。
记者查询发现,北京、山东等地已实行电动自行车挂牌管理,而三轮电动车挂牌尚未统一。记者在走访中看到,北京市、德州市的电动自行车基本挂牌,而三轮电动车多数未挂牌。
对于电动自行车和三轮电动车不同的管理现状,顾大松认为,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虽然要求挂牌,但不需要驾驶证。而三轮电动车纳入了机动车范畴,不仅需要挂牌,还需要驾驶证,改变相对较大。
在王卫杰看来,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三轮、四轮电动车,其管理问题都需要通过立法解决,有法可依才能实现有效管理,“如果国家层面立法较难,可以借鉴当前的电动自行车管理,部分省市先行先试立法。”
同时,他也强调,没有标准就无法立法,两者应统筹协调。
☆ 源头治理需加强
如何从源头上解决“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及使用问题?
王卫杰表示,“老年代步车”从生产制造到后期管理是一个体系,涉及工信、市场监管和公安等多部门,建议国家层面牵头做好包括生产标准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升级、交通管理在内的顶层设计。
他认为,社会治理应考虑隐性成本,“老年代步车”方便了老年人出行,扩大了他们的活动范围,其交通管理社会成本也不能忽视。
顾大松建议,加强供给侧和需求侧管理,将“老年代步车”纳入汽车属性的国民用车范畴,“这类车在农村使用较普遍,汽车下乡政策可以给予配套补贴。”与此同时,他也指出,安全是机动化出行第一要务,企业应努力提升技术水平。
☆ 出行体系待完善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
“农村公路修好后,大家能够走得出了,但怎么走得好还有待提升。”顾大松说,“一些地方明确了农村客运的公益性,且定点定班定线开行。”
接送孩子是老年人出行的又一需求。顾大松认为,接送孩子应交由校车这一公共产品实现,孩子们集中乘坐校车通行效率是最高的,而且有助于缓解早晚高峰的道路拥堵。他建议,校车规格大小可根据城市道路和学校周边环境灵活选择,但要给予优先路权,保障其安全。
“现在的校车管理思路是推责式的,只要校车出事故,责任全是学校和校车公司的,最后大家都不敢用校车了。”顾大松说,“从公共最优角度讲,还是要强化校车理念,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校车管理问题。”
“老年代步车”还被用作就医的交通工具。10月23日,在民政部2020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指出,根据相关预测,“十四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
王卫杰认为,“老年代步车”兴起的核心是老年人出行问题,应尽快建立便利老年人出行的综合交通体系,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他建议管控“老年代步车”速度,完善步行道设施,让其在步行道通行。
☆“四轮车的资质,现在谁都没有”
大部分企业不具备机动车生产资质、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车辆没有办理市场准入……工信部将“老年代步车”划入低速电动车范畴,并指出其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
这些车辆是如何生产出来的?
2017年,武城县经信局“十三五”发展的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及,武城县先后被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等命名为“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县”,被山东省汽车工业协会命名为“小型纯电动车产业化示范基地”。
规划显示,目前,武城县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企业产品除发动机和桥梁支架外,其他零部件配套率达到80%以上,销售覆盖全国60%以上的汽车生产厂家。2020年的目标是,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销售收入达到300亿元,利税50亿元。
2018年11月,工信部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1个多月后,山东省制定《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清理整顿。
2019年7月4日召开的武城县县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坚决取缔、关停非法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同月29日,武城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推进会议,要求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地毯式再排查再整治。
与前述迁址企业不同的是,其对面生产低速电动车的企业转产了餐车。
“咱这厂子原来是生产四轮的,剩下这么多,现在主要生产餐车。”企业销售经理指着库房一二十辆车告诉记者,武城县的低速电动车厂家从去年开始停产了。
武城县工信局2019年工作总结指出,依法取缔查封了12家无资质许可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2020年计划对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加强监管,确保该领域企业有序合法运营。
2020年9月1日,工信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09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通知》发布以来,山东、江苏、河南、河北等重点地区已经组织开展了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先后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相关治理工作,规范低速电动车行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9年12月20日,德州市印发《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重点任务细化落实分工方案》,提出督导县(市、区)落实国家、省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要求、严禁新增产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加强销售市场监管,完成时限为2023年年底。
☆无牌无照,“任意”行
外形酷似汽车,但没有上牌;驾驶人无驾驶证,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占用其他车辆停车位;私拉电线充电……
为了解“老年代步车”使用情况,记者于2020年8月至12月在北京和山东等地进行了走访。
记者发现,“老年代步车”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多有发生。11月13日上午9点至10点,在北京市东三环一个交叉路口,记者粗略统计发现,近20辆三轮、四轮电动车驶过。其中,大部分为三轮车,多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也有部分车辆行驶在机动车道。在东四环一座立交桥下,记者看到一辆四轮电动车驶入标有禁行标志的道路,穿过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车流,由北向南逆行后左转。
11月19日下午4点半至5点半,正值放学与下班高峰期,记者在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中路与解放中大道交叉口粗略统计发现,百余辆三轮、四轮电动车驶过,其中少部分车辆有闯红灯行为,有的随意掉头、拐弯,还有的载着孩子。一辆加装透明塑料棚的三轮电动车不仅后座载着一个孩子,驾驶人怀里还坐着个孩子,无任何保护措施。行驶至十字路口中间时,驾驶人竟掏出了手机,仅用右手驾驶车辆。
多名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老年代步车”随意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等情况,记者走访居民区时也发现了此类现象。
2020年8月20日,在北京市东三环外某小区,记者看到20余辆三轮、四轮电动车分散停放在小区各处。
11月13日,记者走访北京市部分胡同。一条胡同拐角处,一根线长约10米的插座从路边的房子里延伸出来,缠着裹了黑色胶带的电线、树枝和树干,为一辆灰色三轮车充电。一条长463米、宽5米的胡同里,15辆“老年代步车”停靠两侧,有的车身已经破旧不堪,落满灰尘;有的本身无外壳,后加了塑料棚;还有的挡风玻璃处贴了写着“接送学生”或者车主联系方式的纸张。
记者遇到一名老人开着加装塑料棚的三轮电动车买菜回来。他称,自己有两辆三轮电动车,另外一辆是封闭型的,“这辆窄道可以钻,那一辆(封闭型的)冬天、下雨天开。”
连日走访记者发现,这些“老年代步车”虽未上机动车号牌,但所挂“牌照”可谓五花八门,有的写着电动车品牌名字,有的写着“新能源车”“老年代步车”“蓄电池观光车”“一路平安168”等,还有的以假乱真,远看像是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近看数字前还有一个“电”字。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李非此前也与“老年代步车”发生过刮擦。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他依然有些闹心,“停在前面不动,也不走,往前走的时候不小心蹭到,他还要跟你吵。”
李非说,平时开车,在主路和辅路上都遇到过逆行的,“主要是四轮电动车,车主是中老年人。”
“老年代步车”乱停乱放是不少人集中“吐槽”的问题之一。李非所住小区靠近西三环,“经常下班之后停车没有地方,全被‘老年代步车’给占了,谁先到谁可以停,他们也不怕被罚,随便停车。”
对于执法者而言,这似乎也是一个难题。
一名北京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老年代步车”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北京12345回复称:针对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的问题,此类车辆上路是否违规交通不能认定,辖区内购入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作为代步工具的居民较多,车辆停放需要车位,因此此类车辆停放不能单纯认定为是占车位。
“不能认定占用停车位。那划老年代步车停车线啊。”“划的车位大小都是按挂牌机动车划的。”该网友在上述回复下表示。
网友口中的“无牌无照”“不守交规”“乱停乱放”在“老年代步车”使用者看来,正是此类车的“便利所在”,也成为销售者、生产者的“卖点”。
“出去不受限制,有驾照好一点儿,三轮的比四轮的好,四轮的警察容易截你,关键别违章,别上快行路。”记者走访北京市东四环某小区时,一名车主侃侃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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