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南京太神了吧,酒驾竟然不是全责
是的, 就跟神经病拿着刀进幼儿园
美国xi赌分子拿着枪进影院
前者还没开始砍人呢
后者人家还有持枪证呢
但我觉得,被人毙了, 都不应该喊冤。
酒驾的一样, 喝酒开车上路的那一刻, 这就不是个好人
【 在 Fgps (good luck ! my fath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哈哈,确实啊,
: 网约车为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
: 喝酒开车上路那一刻
: ...................
--
FROM 211.103.147.*
我问你你也一直从来没回答过啊
这事本就是立场之争。
最看不过,2选一你们这种
都有错, 但揪着一方喷, 好像喝酒的是啥好人是的,
这里面最坏的就是喝酒开车的。
哪怕就是对方掉头发生事故了, 但核心矛盾点, 依然是酒驾对社会公众的危害占主要部分
掉头的人家有保险, p事讨论个什么? 这点事从来不是主要矛盾,
觉得喝酒开车清淡大事化小的才是问题
而喝酒对其他公众的人身安全的威胁才是大头
【 在 dingpeng (例如,每天爱你多一些)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先问你的,你不敢回答?
--
FROM 211.103.147.*
得了吧
掉头和酒驾的, 你还最怕这种掉头的呢
不怕酒驾的, 你看看你上面的帖子
十个新手和你一路开车, 你不愿意
你愿意和十个喝酒开车的一条街上路是吧?
【 在 dingpeng (例如,每天爱你多一些)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说只处罚掉头车了吗?你截图我看看。
--
FROM 211.103.147.*
你要是那种全国通缉的杀人犯
对方见义勇为啊这是
另外,谁为哪一类人的利益辩解,谁就是哪一类人
【 在 hawkins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例子举得不恰当,应该这样:
: 别人无故拿刀砍你,而你恰好是走在路上的通缉犯,砍你的人是不是无罪?
: 发自「今日水木 on SM-N9600」
--
修改:wwwqw FROM 111.161.122.*
FROM 111.1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