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过路口当减速当恶法一日不废, 天朝交通一日不畅
只有让违章者被撞变成高概率, 被撞后要赔偿别人成为必然, 才能还马路一片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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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生命重于规则, 毫无争议。
在哪里明明看到有人,还故意去撞都是犯罪。放纵而不尽量避免也是犯罪。
现在说的是看不到有人, 且按照规则不该有人的场合,应该注重提升效率。
【 在 feiyingCQ 的大作中提到: 】
: 英国学车一切以生命为重, 哪怕行人横穿路口 哪怕行人闯红灯 也应该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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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86.190.24.*
路边顽童嬉戏算危险,路口绿灯直行,路边成年人在等红灯, 这个从来不算危险。
也不需要减速。
【 在 feiyingCQ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不到有人不代表没有危险啊。
: 在英国考驾照,拿到临时驾照之前的理论考试有一部分是hazard perception, 你没考?
: 在我国这个人口众多,素质层次不齐的国情下,不是更应该注意hazard perception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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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HENOK FROM 86.1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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