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第一次收到罚款通知,真被郁闷了
交管部门不都告诉你法律依据是机动车停车条例了么?那个意见只是解释什么是情节严重的。
难道最高法出个司法解释说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负主要以上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你也要说最高法凭什么定罪名?没有法律依据?
【 在 howmiss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通委自己出的一个“意见”,能称之为法吗?
: 没有法律依据,谈何执法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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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交通委没有司法解释的权利。第二,交通委可以制定具体法规解释、但需要提交北京人大常委会审议,而这个函件显然没有。
你这两点是自行发明出来的?
停车条例是法规不是法律,难道地方法规都要找最高法制定司法解释,决定什么是情节严重?
停车条例总则里要求交管部门制定具体规范,交管部门就有权制定什么是情节严重的规范。
再说你也没有到情节严重,只是停车条例41条的一般情况,用不到那个意见。
【 在 howmiss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据198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规定,全国人大赋予司法机关司法解释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就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
: 人大常委会授予了高法和高检司法解释的权利。高法凭这个进行司法解释、定罪名。
: 《北京机动车停车条例》通过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算是地方法规。但第四十一条“停车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违反前款规定,由区停车管理部门进行催缴,并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描述并不完善,对于“按照规定”里的“规定”并没有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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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是针对审判工作的,有人审判你么?
另外你看一下停车条例第4条第2.3款: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区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组织制订、宣传贯彻停车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和服务规范。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发展改革、财政、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机动车停车管理相关工作。
停车管理的具体规范制定是交管部门负责的,他的意见不是什么司法解释,是依据条例授权制定的规范。
不要把交管部门想得那么傻。
【 在 howmiss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您可以参考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或者更简单的,您 可以看一下《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2018年3月30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 法规不需要最高法司法解释,但地方法规,需要经过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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