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买一个车位停两辆车,这个案例你们支持车主还是物业?
从内容上来看,这个宽5.3米绝对没有写到合同上,应该是业主自已估计的,合同上只说了建筑面积是44平米,正常车位是31平米,显然,这个业主过份了,明显占用了公用面积。
【 在 caravaggio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几个车比5.3米还要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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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库房这类,好像只有建筑面积,不标明实际使用面积。
【 在 zeus2615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了一下发现这产权居然没有明确的面积?那应该要求产权证明确实际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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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车头出了线60多厘米,物业肯定不让他这样啊,如果出了线10公分左右估计也就不管了
【 在 zeus2615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呢?那物业作为管理方并不是产权方,从逻辑上来讲并不适合规定具体使用范围
: 国外也这样吗?这感觉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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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业主绝对不冤,买之前他肯定看过车位,也量过,5.3米宽应该是他自己编的,他应该早知道是4.7米宽。买两个短点的车不就完了
【 在 zeus2615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难说,如果其他业主投诉超线,依法还是要管的
: 我现在的疑问是,为什么产权车位不标注实际使用面积,这其中有非常大的寻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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