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货拉拉事件,司机一点不冤
警方调查已经指出,司机没有用言语或行动的方式制止跳车行为
加上事先双方发生了矛盾,数次偏航,先不予理睬,再语气粗暴
完全符合疏忽大意并放任跳车发生的情况,爱死死去那种,过失致人死亡罪肯定跑不了
另外,法律责任上,许多事情是基于结果去评估的,乘车人死亡的后果一定会追溯司机的不当行为
【 在 ferrum 的大作中提到: 】
: 司机点刹减速双闪防后车,查看情况后马上报120。这要都算处置不当那大家干脆都别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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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的情况,只能以警方调查出来的为准,也没有证据证明司机表达了犯罪意图导致乘客突然跳车
乘客跳车固然过激,但也不是莫名其妙的,和坐着公交车突然跳车死亡不是一回事,平台的苛刻规定造成了双方一开始就有矛盾,司机行驶存在偏航,行驶过程中又和乘客发生了言语上的不快,乘客发生跳车行为司机没有做出言语和行动上的制止,是否算放任也有待商榷
总之,就算非常同情司机的话,也只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从轻处罚,法律责任逃不掉
【 在 ferrum 的大作中提到: 】
: 死者没表现出要跳车的意图,司机是普通人,不会读心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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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查出来的东西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证据,哪里来的疑罪
【 在 offse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法律责任,那是民事责任,救济原则,赔偿应该
: 刑事责任,疑罪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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