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最近因为地面停车的事情跟物业 业委会 居委会杠上了 求斗争方法
地面不能卖固定车位
随着家用汽车的普及,停车难题日益凸显,不但公共场所车位紧张,小区内的车位更是成为僧多粥少,供不应求。在一线城市,车位的单位面积甚至已经超过房价,车位比车贵是普遍现象,过百万的车位费也并非新鲜。这些车位到底应该归谁所有?谁有权来收取这些巨额的车位费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
在该最新案例中,关于车位的争执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官司最后打到了最高院,最高院于2017年8月24作出最终裁定:小区地面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实际上并无建筑物,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权益作为附属设施归属于全体业主,其性质与其他公共附属设施性质并无不同。开发商有义务按照规划修建小区附属设施,但并非依据规划建设的附属设施都归开发商。因此,该案地面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其权益归属于全体业主。
【 在 Suporbb 的大作中提到: 】
: 小区大概有五百户,地下停车位100个,地面固定车位有150个,其余就小区内部道路侧方停车。我13年搬进来就去物业排队等地面停车位,一直没有也一直没当回事,路边停停总还是有地方的。
: 去年底物业公司,业委会,居委会三方重新出台了停车方案,每户只允许有一个固定车位,租客不可以有固定车位,这样就清退出来了几十个。物业也重新给有人认领的车位安装了标识牌上面写上车牌号。看到有有固定车位空出来,我又跑去物业说可不可以给我安排个固定的,物业和业委会都说清退出来的这些都作为流动车位,未来也不再把这些车位重新定义为固定车位,未来的目标是取消全部地面固定车位,全部改为先到先停。这个讲法听上去还算合理,虽然没有讲什么时候可以实现全部取消。
: 我留了个心眼,打算把空出来的车位都拍照保存,就怕哪天这些车位又变成固定车位。上周末刚刚开始执行才,拍了我楼下一排的照片,这周末就发现原来两个空的车位被装上了牌子变固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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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最高法的案指导案例效力大于地方规定…
【 在 Suporbb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专门去查了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业委会审议通过的话可以设定固定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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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车位怎么出租…
出租肯定就是流动车位啊…
【 在 Suporbb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卖,是以固定车位方式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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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总有个年限吧,到期不得重抢吗…
【 在 Suporbb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地面公共车位,以固定方式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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