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得饶人帖子还原真相
警察10月22日就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并且没有说货车司机逃逸;而且 货车有保险,直接报出险不就结啊
后面那协商来协商去是为啥,根本没必要啊
如果警察出具了这么一个责任认定书,又把货车给扣了,是不是警察的做法明显欠妥?既然有了责任认定,就不能扣车;如果货车司机拒不履行责任,下一步是法院起诉了,而不是双方协商;
这个认定书好像跟后面的发展对不上
【 在 alba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贴事实部分不太清楚,造成版友很多误解。
: 我从网上搜出来警察的事故认定书,虽然不太清晰,不过大致可以看清事实
: 货车有交强险和三者100万,奥迪有交强险和三者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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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交警其实是有责任的
不管是否认定逃逸,完全可以第一时间出具责任书的,不出具责任书却非要双方去协商
如果认定逃逸,货车司机无非受的处罚更多,他可以申诉
如果不认定逃逸,货车司机报保险就可以
警察明明可以出具责任认定书,但却故意不出具让双方去协商,本质上是行政不作为不愿承担责任;因为一旦出具了责任认定书,两方必有一方会对责任认定不满从而把“矛头”对准警察
这起惨案,要我说杀人者是第一责任人,警察是第二责任人,警察的行政不作为激化了矛盾
【 在 eaglewolf 的大作中提到: 】
: 认定书是11月才出的,人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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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交警不肯明确责任还扣车
【 在 arouz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警不作为才是主要原因!货车司机之所以同归于尽,完全是警方放任矛盾发展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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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也应该由交警根据事实来判定,让双方协商本质上还是推卸责任
遇到这种情况确实不好办,不过你是公务员就是吃这碗饭的,不能甩锅
双方协商一两天可以,都十几天了还让协商,这种行政不作为有点过了
【 在 ziwangyu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警也没错啊,有争议可以不当天出责任认定书啊。要怪就怪这个肇事逃逸主观性太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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