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灯光不规范,能举证怎么也得担个次责。但是A主责没跑,别想免责了。
【 在 flyingjerryc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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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速60的城区对向马路,隔离栏杆分割。栏杆中间有一段10m左右的缺口,双向都标识了可以掉头。但都没有调头专用道,最内道都是直行/调头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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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车在一侧最左道打左灯等待对面正常直行车辆通过后,对向内侧车道还有一时速30左右直行着的B车打着左灯,离缺口还有20m左右。此时道路并不拥堵,其它通过的车速都在5-60,B所在道前面的直行车早就放过去了,车距大几十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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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觉得B应该也是要调头,就开始调头了。结果,B没减速(无刹车痕迹)也没明显加速,似乎是匀速直线开着撞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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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去纠结B的动机,故意制造事故或者玩手机什么的,因为没有证据。唯一有证据的是,A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了前方无车阻挡B缓慢驶向缺口并且打了左灯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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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下,A有可能成功免除部分甚至全部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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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SM-G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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