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道交法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可以在有掉头标志、标线或者未设置禁止左转弯、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路口、路段掉头。掉头时应当提前进入导向车道或者在距掉头地点150米至50米处驶入最左侧车道,并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 在 gunix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对这个有个疑问,按照这个法律条文,不妨碍正常行驶车辆的情况下,我可以在任意车道掉头,毕竟这里没说一定要在最左车道掉头,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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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blackbambo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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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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