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种违法行为很少,还可以说是人的问题
如果这种违法行为很常见,就需要研究一下,是立法有问题,还是有客观原因促使这种现象泛滥
北京目前乱停车最大的原因是停车位不足。政府在这方面毫无作为,没有积极布局立体停车位,公共停车位,也没有对车位价格进行指导或者调研,一味的处罚乱停车,其实也是一种对公民的不负责
至于应急车道的占用,是另外一个话题。
【 在 dcdc1979 的大作中提到: 】
: 做任何事情自然都会有理由,你有点个人理由就可以随意违法、妨碍他人么?ZF、物业不给你停车位,那你去折腾他们啊,占我们老百姓通行的道路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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