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替同事弱问一下,骑自行车逆行和右拐的汽车撞了
这种斑马线无所谓逆行的理直气壮的认知,不知道哪里来的
--
FROM 111.193.24.*
逆行全责
【 在 stocker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般是怎么判?
: 谢谢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
FROM 221.217.239.*
真会瞎说。
逆行无路权,转弯低路权。
应该逆行全责,不过可能被和稀泥成逆行主责。
【 在 alwaysleaf 的大作中提到: 】
: 逆行和右转两者路权先后怎么看?
: 逆行是绿灯过马路时 个人觉得将其视为行人即可 机动车主责以上。逆行是红灯时 自行车主责
--
FROM 223.104.40.*
即使不逆行,非机动车也不允许走斑马线,那是给行人走的。
那个法盲不知道有没有考过交规。
【 在 sagacity66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斑马线无所谓逆行的理直气壮的认知,不知道哪里来的
--
FROM 223.104.40.*
你的理解有误。
根据楼上贴出的实际判罚链接,右转与逆行非机碰撞,机动车主责,非机次责。由此可见,右转与逆行的非机路权孰高孰低。个人认同这一判罚。
1.非机确实应当右侧通行,不应逆行。但逆行影响的是同车道的非机、行人等,与机动车无涉。逆行的非机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及路口斑马线上(绿灯时),不侵犯机动车路权,侵犯对象为本非机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行人、其他非机的路权。机动车右转时(相对方向斑马线绿灯)应当避让右侧非机动车辆、行人。非机逆行违法情形比较轻微,除少数地区警告罚款外,相当多地区是不处罚的,非机在绿灯逆行通过斑马线,其路权高于右转借道的机动车。实际判罚也是这样的。
2.斑马线红灯时,逆行通过斑马线的非机与右转机动车碰撞,个人认为逆行非机主责。
【 在 sunlustre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会瞎说。
: 逆行无路权,转弯低路权。
: 应该逆行全责,不过可能被和稀泥成逆行主责。
: ...................
--
修改:alwaysleaf FROM 218.76.10.*
FROM 218.76.10.*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真是大言不惭
不知道您学的什么交规 考的什么驾考。
这么言之凿凿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啊。
【 在 sunlustre 的大作中提到: 】
: 即使不逆行,非机动车也不允许走斑马线,那是给行人走的。
: 那个法盲不知道有没有考过交规。
:
--
FROM 218.76.10.*
看清楚“应当下车推行”。
人只能和相近知识层次的人交流,所以我不会再给你普及知识了。
【 在 alwaysleaf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 真是大言不惭
: ...................
--
FROM 223.104.40.*
您的层次也就这样了
您看您的帖子是怎么言之凿凿的,笑掉大牙还给人普及。
【 在 sunlustre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清楚“应当下车推行”。
: 人只能和相近知识层次的人交流,所以我不会再给你普及知识了。
:
--
FROM 218.76.10.*
错
骑车过人行横道被撞身亡有主责的先例
还不是逆行
【 在 alwaysleaf (always) 的大作中提到: 】
: 逆行和右转两者路权先后怎么看?
: 逆行是绿灯过马路时 个人觉得将其视为行人即可 机动车主责以上。逆行是红灯时 自行车主责
--
FROM 202.60.134.*
自行车群有人就是逆行骑车被左转车撞了,判了同责。感觉交通法对逆行自行车过路口的规定不够明确
--
FROM 111.20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