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朋友的事,特意让帮忙问问,请小伙伴们有空看看。
姐姐在双行单线行车时(虽说双行,但中间没有线的= =,林荫小道),发现前车很慢,就超车啦,超车后发现右边(如图),一辆靠边电动车突然跑到单线中间,结果就是意外发生啦,最终是电动车主擦伤了,开价1万,然后警察也来了。
责任判定的是姐姐主要责任,电动车次要责任。
判定书就说姐姐违法交通法22条第1款,没有安全文明驾驶。
电动车就按照57条,没有靠右,在机动车道。
缘由是姐姐在单线时不能超车,虽然超车后看到电动车偏移,已经减速到30左右,虽然很慢,但撞到人了,就是错。
不过电动车也有责任,但是电动车的责任,情有可原,是为了躲避一个没盖的水渠洞。
结果呢,双方就是都不认账了。
姐姐不认,觉得可以平分责任,但交警是直接把车扣走了,姐姐无奈之下,为了取车,只好签字认了主责。因为交警的意思是不签字要扣车21天呢 蛮吓人的
对方也不认,也去了医院检查,手肘皮外伤了,流血了,觉得姐姐不当人看待,家人要求赔一万,说要告姐姐和保险公司和交警。
是不是好乱?
谢谢大家~~
姐姐的处理方法,对吗?有黑警吗?法庭凶险吗?据说要扣分的,但被姐姐去警局闹了下,就不扣了。
谢谢呐
补充下:朋友说超车时,那条路中间没线的,但双行的。
我也不清楚为何还没结案,交警可以放车给姐姐的,而且姐姐还没给钱对方,交警好像不怎么处理后续事情了?就这么完了?对方如果一直闹呢?或者对方没钱请律师开不了庭呢?交警不善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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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luegirl01 FROM 223.74.162.*
FROM 223.74.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