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问交规的话分这几种情形:
1. A前方无车,B在排队。这属于加队,如果能证明B是 故意撞车,那么B全责。但一般
无法证明,所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
车道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五十元罚款直行车道行驶,所以A全
责。此时建议A车继续直行,调头回来重新排队。
2.A后方有排队,前方堵塞。这属于之字通行。按《交法》第五十三条执行。两队交替通
行。如果B方前方车辆已经通过,那么A直接开进去即可。B撞了,属于违反交规,全责。
【 在 idbyr (熊二你瞅啥)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图,右侧道路车辆在排队,A车从左侧道路想并入右侧行车道,B车在刹停状态时,A车车头进入右侧道路并刹停,几分钟后前方车辆开始行进,A车还未启动时B车首先强行向前,造成A、B两车剐蹭,请问责任如何划分?单纯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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