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致人死亡的恶性案件应该判死型,否则无法起到震慑作用,对社会长期发展真的有害
何况多少个家庭因此天崩地裂,哎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早的一例,广东佛山黎景全案件,2006年9月16日醉驾肇事,为了逃逸无视在车前的伤者和阻止其逃逸的群众而驾车冲闯碾压,造成2死1伤,一审二审均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死刑复核阶段最高法专门召开会议讨论醉驾肇事类危害公共安全案的认定标准和量刑标准,最终做出了不核准死刑、发回省高院重审的决定,重审判处无期徒刑。此后所有醉驾肇事致多人死伤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都判了不超过无期徒刑。
: 案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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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9/09/id/373887.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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