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7日)下午,《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设置车身户外广告和车身标识等行为也将被严管。条例规定,除固定运营线路上的公共电汽车之外,其他车辆上禁止设置车身户外广告,违反规定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每辆车五千元处以罚款。
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身喷涂、粘贴本单位名称、企业标志、电话、地址、网址等标识的,应当符合本市车身标识设置管理规范要求,并遵守国家和本市交通安全、车辆管理的相关要求,不得影响行车安全和车辆识别。违反规定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每辆车二千元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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