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行,受到左侧待转大车阻挡视线,未察觉闯红灯的载重电动车,撞车后对方女39岁,倒地不起,但是意识清醒,痛苦万分。
我垫付了急救车,老公来之前的费用,约3000元,女方事故后来了一个姐姐,一分钱不掏。医生建议不需要住院,脑震荡回家观察,7天后复查。后来老公来了,到来后坚持要求住院,我离开。离开前,我说明:“你方闯红灯”,老公不置可否,反复强调救人要紧。
三天后,交管局详细的录像出来了,我在过线的一瞬间,绿变黄灯,还有压实线,对方闯红灯并违规上路,我30%责任。
对方老公一听这样的判决,立刻来了精神,还要求交警查我是否超速,交警拒绝。
交管局出来后,老公开始威胁我,要保证他老婆彻底康复,要用好药等等。我回答:“我有保险,保险外如果产生费用,或者保险不能涵盖的范围,我一概不认,想要钱请打官司。还好意提醒一下,交强险覆盖1万8,由于我也有责任,这个限额内可以保险全覆盖。超出部分,我有50万商业险,但是超出部分的花费是你们要负担70%。”。她老公开始大吵大闹,说我没有人性,不想出钱为他老婆治病。
后续有沟通了几次,我明确告诉她,请联系保险公司,请先和保险公司达成一致,然后我去签字。还提醒她,我修车7千元,需要她出70%。她又开始抱怨我修车太贵,责问我的车比她命值钱。。
后来到保险公司的最后结果是,她住院医疗费用1万,误工补助5千(不知道怎么操作的)。我这里垫付3千,加修车约5千。
我和保险结算员说,我要先拿到我垫付的8千,才能签字保险单。结算员业务熟练,直接在双方的结算单上将钱分开,签字走人。
对方背景:女方是工地上送饭的,刚来北京半个月,跟姐姐做饭送饭,她老公老家看孩子没工作。
对方也是精明的,将费用严格控制在交强险覆盖范围里。
--
修改:sunwaiwai FROM 114.251.189.*
FROM 114.25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