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关于摩托,分析一下为什么本版“恨摩党”那么多
看了这么多帖子,发现本版不少人十分憎恨摩托车。基本的论调就是摩托车全都不遵守交通规则。
比如钻缝闯红灯走非机动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等。甚至京B进4环都成了这些人攻击摩托车的理由。
事实上谁都不可能100%的遵守全部的交通法规,或多或少都会有交通违法行为。
但是为什么本版这么多人憎恨摩托呢,其实这些人最核心的心理就是“妨碍我的都是SB”,甚至“超过我的都是SB”。
极其以自我为中心的心里还有一定程度的嫉妒心里,造成了这些人演变为“恨摩党”。
其实目前,让两轮摩托车100%按照汽车的规则来走本身就不现实,这其中管理者的责任重大,但是他们又不作为。
这才造成了目前的乱象。如果趋利避害的为摩托车制定适合自其自身的特点的通行规则,就能减少大多数的问题。
对摩托车骑士来说,不要有闯红灯,逆行等危险行为,不飙车不炸街,不当远光狗,不妨碍他人,就算是合格的骑士了。
至于偶尔走非机动车道,排队车辆静止时往前钻,这些就没必要100%苛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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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henke1019 FROM 111.2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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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加了,炸街也是比较SB的行为,不管两轮三轮四轮。。
【 在 alou 的大作中提到: 】
: 能加一条不突突突震天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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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henke1019 FROM 111.2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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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本身不是一个很公平的政策,不在讨论范围。
【 在 iT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京B本来就不能进四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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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B这是就别拿出来说了。正义点的应该旗帜鲜明的反对一切禁限。
包括,外牌限二环,进京证,京B进4环,都是SB政策应该坚决反对。
【 在 zhnscs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么说你讨厌摩蝗还没用呢
: 北京交警吃干饭不干活,摩蝗满大街违章就是没人管,进四环比比皆是也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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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各有特点,也各有优势,但是不能因为嫉妒或者感觉对方妨碍自己就对对方进行大肆攻击对方。
都是交通参与者,都是一本驾照12分,多一份宽容岂不更好。
至少摩托的积极意义在于同样满足出行的情况下更节约成本,能耗更低,占道路资源更少,更节能环保。
这都是积极的意义。那些一味追求大车豪车的车主应该自惭形秽。。
为什么有的国家地区允许摩托在静止排队的情况下钻缝,也是考虑了不相同车型的实际条件,
为了更充分的利用道路资源而做出的规定。
只能说目前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太过滞后了,有关部门严重不作为。
【 在 zhyulily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呀!我说的就是二者本来就不在一个层面,只不过我没有说摩托车“占便宜”的地方而已。你觉得摩托车和汽车都是机动车只是你和大家的期望而已,事实上二者差距很大,根本不能拿来直接对比,一个体积大能占满车道,一个体积小可溜边钻缝,一个有大壳子可遮风挡雨,一个体积小可溜边钻缝,一个四个轱辘稳如泰山,一个体积小可溜边钻缝…摩托车确实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优点,除了体积小这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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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钻缝,可能引用到两个问题,一是穿插其他机动车,一是不按规定超车。不过这两个执行起来都有些问题。
比如很多人强调的穿插等候车辆,原文是这样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这条按规定要扣2分罚200元
穿插的前提条件是占用对向车道,出来又进去。而且是排队的时候,正常行驶的时候如果是虚线,可以算正常超车。但是问题就来了,什么速度下算“缓慢”行驶?这个执法中恐怕也说不清。所以,目前发生处罚的案例也都是静止情况下,蠕动情况下从来没人被罚过。这就是典型的立法模糊不具可执行性。
至于不按规定超车,右侧超车,大前提是“行驶中”;路口排队,显然不适用。所以说“钻缝”确实是执法律上的模糊区域。
所以目前路口排队,警察只处罚借道非机动车道的,还有压线的,还有借用对向车道穿插的行为。没有人去处罚同车道较宽的情况下钻到最前面的情况。一是法律上模糊,二是确实罚了不仅无助于缓解拥堵,反而人为添堵。
【 在 zhamyu 的大作中提到: 】
: 钻缝没有法律明确定义 不违法?你牛b
: 还一直拿鸣笛说事 现在路上开车的 鸣笛的只是很少数 每天路上开车的多了 你确定所有在五环内跑的车 上路了就会鸣笛?
: 我还真就敢和你说 我开车 说重来不鸣笛那是扯淡 不可能的 但一个星期也不按一次喇叭 这是太正常不过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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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吐芬芳目中无人盲目自大,别在这里丢人了。
在交通法规里面的“超车”的定义是:先从原车道变道,然后超越前车,最后并回原车道。车辆只有完整完成了这样一系列动作,才属于交通法规条文里定义的“超车”。
正常超车:
同一车道后车通过向左变道后加速超越前车,超越后又变道回到原来的车道,这是一个正常的左侧超车动作;
违法超车动作:
同一车道后车通过向右变道后加速超越前车,超越后又变道回到原来的车道,这是一个违法右侧超车动作;
下面这三种情况:
右侧车道的车辆正常在右侧车道行驶,因为速度比左侧车道车辆快,而超过左侧车辆;
同一车道行驶的车辆向右变道超过前车后继续在右侧车道行驶;
右侧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在超过左侧车道车辆后向右变道继续行驶。
根据超车的法律定义,可见这三种行为均不构成超车,更谈不上违法超车了。
这个是一个交通讲座里谈到的超车的行为。整个过程变更车道是必须的条件,否则不构成超车。
【 在 zhnscs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他妈逗了
: 钻缝是和前车在同一车道内完成超车,根本不符合交法的超车程序
: 穿插需要占用对向车道,那你小学语文应该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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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henke1019 FROM 111.2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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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一句穿插,如果没有在车头的正面经过,不构成穿插。因此存在一种情况就是车道较宽,排队时摩托车在同车道走到最前端,这个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以及进行处罚。尽管这个行为比较鸡贼。
【 在 zhnscs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他妈逗了
: 钻缝是和前车在同一车道内完成超车,根本不符合交法的超车程序
: 穿插需要占用对向车道,那你小学语文应该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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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等灯的,对汽车的影响不会超过一秒,估计你狠踩油门也不一定追得上他。。哈哈
【 在 icom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它在两车道之前的缝里等灯,绿灯我只有等它走了我才敢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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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还好,一般来说比汽车高而且头盔什么的容易发现,二是声音大,
其实路口更要小心电驴和行人。上路什么都要提防,现在路上SB太多了。
同车道并排有摩托车,一般我都会稍微离远一点让他先走。
这个并不耽误自己的时间,而且能减少发生事故的概率。以德报怨岂不更好。
【 在 icome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是我要提防它。
: 如果可以撞翻不管,那就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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