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北京街头宝马车怒撞奔驰车#
这个不可能低声下气给你赔罪
就是一个赔偿外加若干补助的事
不存在刑责。
【 在 GoogleGlass (眼镜即世界)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感觉这个发条还需要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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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且没有社会危害性,就是一个普通的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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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车可以随便开走啊,你的车能一直放那?
【 在 Diop 的大作中提到: 】
: 想了半天,唯一的办法就是....
: 告诉店员,你通知老板,如果半小时内不挪开,我这车就放这儿不走了。
: 有闲工夫就在药店里待着,有顾客进来就嚷嚷这里卖假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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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药店?爆出来,我去会会药店老板
【 在 tclj9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明显公共停车位,我就住附近的
: 不存在是谁的,其实也不是车位。就是门前空地
: 40分钟也不是很久,这么快开走了,也还不是特别恶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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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百度到上庄镇政府吧,就附近就看都了。
关键这根本不是药店的地方,只能算药店门口
【 在 lihaile 的大作中提到: 】
: 哪个药店?爆出来,我去会会药店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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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很多年没改了
以前5k是个很大的数
现在随便蹭个车补补漆都可能5k
【 在 alwaysleaf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条刑法是典型的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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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车堵都堵上了,就算你买了药人家还不开走呢?
不要低估某些人的下限
【 在 luxis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要是这宝马车主,可能在店里买点药,然后说我这车停这也是不得已,麻烦挪下车。药店的人收了药钱按道理不至于再为难。
: 【 在 anpei2002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判罚挺恶心人的,虽然宝马停在药店门口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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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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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
【 在 lihaile 的大作中提到: 】
: 哪个药店?爆出来,我去会会药店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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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鼓励做恶啊,都不管事情起因,谁是首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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