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路口及斑马线,车让人是必须的,无关是否整治罚款
在等红灯的行人不需要让,因为他在等红灯而没有通行。他等红灯的地方可以在便道上、马路上甚至斑马线上。
当行人面对的是红灯时,应当默认他在等红灯,而不是默认行人在闯红灯。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方说,说严格让,右转就别走了。另一方又说司机素质差,搞群体攻击。都看不到实质,这不仅仅是规则问题,这是安全问题,是不是绿灯,斑马线都有减速标志,我在十几年前就普及了,有些人当时还抬杠,说哪哪没有,那不是漏画了就是年久没了痕迹。经过路口,过斑马线,即便绿灯也要减速,注意观察,因为事故中,行人会被撞死撞伤。有人说违章撞死活该,这根本不是人话,这些年在高知论坛却老有人大秀下限。任何国家法律都不会这么规定,这等于说违章的处罚是剥夺生命。这种违章连犯罪都算不上,真这样规定或者实操,会助长泄愤等极端行为,某些怂货注意一下,碰瓷违章的车都不行,违章的人能撞么?而且,依据交法,减速谨慎通过,真做到的,基本不会发生重伤,致死的事故。
: 连正常绿灯通过路口都应该谨慎避让,那斑马线行人非机动车绿灯正常通过的情况,就更该让行了。本质上,这是借道通过,不应影响,更不该理直气壮。
: 但是,什么是让?从以往全国曝光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基本都是逼停正常过马路的人,或者鸣笛驱赶之类。这种理当法办。但十大的新闻中,并不是这种情况(只有一个类似),其实车辆已经龟速等候,有机会才缓慢通过,那些有意见的应该是这个角度,认为这种,应该算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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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角色都是转换的,并没有人一直是司机或者一直是行人。你这样带入是很草率的。
我只是说让行的对象只有正在通行的行人,对于没有在通行的或者不打算通行的行人不涉及让行的问题。
那么在现实中,就需要进行判断,到底哪个行人是在通行的。判断标准要根据法律来,不能一人一个标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里说的让的概念是减速,谨慎确保安全通过。能做到这一点,能避免许多悲剧,不是你占理就不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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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岂不是全部路段都限速30以内更安全?毕竟斑马线以外的部分行人横穿马路也可多了。总不能说走斑马线的是遵守规矩的行人,不能被撞死,但是不走斑马线的是坏行人,被撞死就活该吧?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哪里看出我是代入了?我这观点不因是司机或行人改变。判断本身就是谨慎确保安全通过的一环,没有什么判断能合理化斑马线撞死人。几乎没有30迈能撞死的成年人,更何况高峰时段,加到40迈冲斑马线……那不是什么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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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右转车道有三角让行标志吗?我咋从来没见过。
而且就算有,也是说让行绿灯通行的行人啊。没有任何一条交规说过要让行正在等红灯的行人啊。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哪有岂不是,是根本不是。斑马线前巨大的反三角标识不是说绿灯可以不减速的。不守规矩和该被撞死没有必然关系。做到依据法规减速谨慎确保安全通过斑马线,是基本要求。这个认识和什么代入司机或行人也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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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搞混了减速标志和让行标志。菱形方块是减速,倒三角是让行。减速的意思是要把速度降下来。让行的意思是出让路权让对方先走。
斑马线前面一般会画个减速标志,但是从来没有画让行标志的。因为斑马线本身就代表着要被让行。
但是如果斑马线还带有一个红绿灯,那么就只有在绿灯的时候它才是一条斑马线,红灯的时候是默认没有人在上面通行的,当然就不存在让行的问题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斑马线都有。减速标志不是以一定信号灯为前提的。减速也不是要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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