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保险刚到期,把对方的车蹭了,对方私自去4S店修车,然后花了五
赔偿本来就要协商啊,否则能强制么?只有法院能强制。这是说个事实而已,不存在赖皮啊。
【 在 bd95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就是教人耍赖皮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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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道理就是如此。
但是,第一,事故损伤范围,要协商一致,不能单方强加,第二,损失金额,也要双方协商一致。4儿子店,很多价格虚高猫腻,是个客观事实,因此造成的矛盾,双方都是无辜的。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只能诉讼解决,看法庭判多少。这是双方必须接受的。当然,车主有权去任何地方修车,有权追索任何金额的赔偿,这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可对方赔多少,就不是可以一方强加的了,有了纠纷,诉讼解决最为公平。
【 在 zhangk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家都依法办事即可。
: 全责方负责修车。
: 对方只可以修本次事故的损伤,不能超范围修车。选择4s店是对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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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保险公司定损也要双方签字认可,起码我无责事故,全责事故,都是这样的。如果是接车定损服务,也给我一个链接要我网上点击确认,还要在手写框签字。
我从没说法院不认可,这么说本身也不严密,各种案例都有,认可全部或者只认可部分的判例都有,不能一概而说。
总之,不协商一致,自己定损修车的权利一直有,承担相应的可能法律后果即可。
这里没有价值判断,只是据实告知,实情比带有情绪的论断更负责,虽然不一定那么动听。
【 在 zhangk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4s店修车,虽然价格贵,却往往是经过保险公司定损流程的,甚至法院认可的“市场价”。
: 损伤范围,可以争论。
: 如果坚持对修车价格有争议,只能找第三方鉴定评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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