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保险刚到期,把对方的车蹭了,对方私自去4S店修车,然后花了五
没有双方认可的定损结果,就是单方面私自修车。除非有对方不配合,拒不履行理赔责任的情况,比如我前面举得例子,可以选择先行修车再去起诉,这也是交警队的建议。其实,这本质上也是自行修车,走法律程序索赔,只是,这种情况下,我的诉求可能更大概率被法庭支持。不是自己认为可以,就可以的,要法庭支持。如果觉得一定可以,那可以选择自行修车再诉讼索赔,风险自担就是了。
【 在 ForSolitude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私自修车的说法。但是正常应该事故后有定损环节,有拍照记录。比如拍照只有右保险杠刮擦,他的维修记录单有左门做漆,那肯定不行。
: 普通的修车铺就五六百,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事故认定书我全责,并且已经签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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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资质只是情节上有利因素,而不是定损结果必然不需要当时方认可就被法庭支持。即便保险公司介入的定损理赔,保险公司认可的定损机构,也需要当事人授权定损,并认可定损结果。不存在任何不需要当时方认可的情况。当然,没有当事方认可的定损及维修费用,并不等于法庭不会支持全部或者部分,这是另一回事。你就是法盲。
【 在 superbalic 的大作中提到: 】
: 4s店基本都是一类维修厂,这个资质是多半司法认定的,不需要事故双方认可。
: 另外关于定损,一般亡人事故由司法认定机构负责定损,不需要事故双方认定。
: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分别由地市、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一般是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是法定的,各方损失和责任认定由官方调查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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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事实,而且并不是你说的重大事故范畴,你超过范畴强词夺理,说明你不仅不懂法律规定,而且还没有基本逻辑。
【 在 superbali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压根不可能。你这是小事故,没有亡人。你根本就不懂,在这瞎嚷嚷。较大至特别重大事故调查都很细,保险有生效时间,你真拿对方当傻子呢。
: 而且,楼主脱保,上路行驶,本来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你屁股这么歪,人家去4s店定损,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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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大概写左侧,右侧,右前部之类接触,然后两车接触部分受损。具体定损,内部损失之类的,根本不可能够。
【 在 iT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写过责任认定书吧?责任认定书上面会写出因此次事故受损了哪些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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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不能了?去哪里定损,具体数额,或着需要不需要定损,直接赔付金额,都需要协商一致,哪有一定的道理,你一点逻辑都没有,就算4是店,4s店几百上千家,哪可能规定去哪家?没规定,不协商还能强加么?
【 在 superbali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别扯别的,就问题修车不去4s店定损维修,难道去路边摊维修吗????人家去4s店定损,你喷人家讹你,还有没有王法了?你是老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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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4s店,一块喷漆定价400,是按部位把全车划为十几块。
【 在 iT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有一个一个回帖的工夫把照片贴出来很难吗?
: 现在五菱宏光在路边店喷漆两块都不止五六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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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90.38.*
他一贯如此,你习惯就好。毫无常识,没有逻辑,就知道喷。
【 在 DBRZGZ 的大作中提到: 】
: 平常经常张嘴就骂人吗?是病得治一下啊。
: 我哪里说不能去有资质的地方定损了?
: 我说的是为啥不在双方都在场的时候定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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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综合各种因素判决,支持多少都有理由。至于是赚是赔,都是自己的选择必然要承担的风险。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打官司,法院判的金额比修车发票金额低,那么差价部分是应该由无责车主自认倒霉吗?
: 他的车被撞了,无责,花了大量时间精力在修车,诉讼上,还要承担金钱上的直接损失?
: 发自「今日水木 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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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90.38.*
这只是因素之一。
【 在 iT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车主和4s的人没有联合作假,法院判决的时候会按照4s合理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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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90.38.*
哪有规定车管所管定损?至于是否扣车,哪有规定一定扣车?至于其他你脑补的,别当事实就好。
【 在 superbalic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规定应该在管站定损。警察第一没有扣车,第二警察罚款之后继续让楼主上路行驶(据楼主说他第二天买的保险),第三,楼主应当主动配合人家去定损,楼主鸡贼想着让对方在路边店修车。因此对方一定是叫了保险,要求代位追偿,人家可以先行定损维修的。否则楼主这种老赖,拖着不定损,那对方车主一直不能维修车辆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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