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急问这是谁的责任【补充行车记录仪】
你可笑不?说了并线完成后,还扯什么并线责任?完成什么意思?追尾全责是白写么?并线全责不是并过线的全责,也不是存在并线行为的全责,而是并线导致的事故并线车辆全责。不学无术,连自己说啥都搞不清,连标语啥意思都看不懂。交警主观判断各有不同,帖子里也有,你是说交警跟自己较劲?
【 在 comus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的话你能理解吗?你可笑不,别人的话都理解不透,然后自己来那么一大通。你可笑不?
: 你无知就算了,当二三环上的字是白写的?!要不你去二三环试试。然后来和交警较个劲?
--
FROM 101.41.48.*
还让别人试,撞了有责你陪么?少瞎忽悠,自己去撞,自己不敢,却忽悠别人,是标准的怂货。
【 在 comus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的话你能理解吗?你可笑不,别人的话都理解不透,然后自己来那么一大通。你可笑不?
: 你无知就算了,当二三环上的字是白写的?!要不你去二三环试试。然后来和交警较个劲?
--
FROM 101.41.48.*
你到底理解不理解并线导致这个措辞,承认并线导致是这个口号的本意,是认责的原因,那还扯什么?你要脸么?是谁先指出这一点的?并线导致不懂么?是发生过并线的车辆全责么?是存在并线行为的车辆全责么?并线发生,做出并线行为情况下,如果没有并线导致的前提,都不一定是并线车辆全责,更何况并线完成后呢?到底谁该去学习下基本语文和逻辑?
我从来没有说过追尾一定后车全责,只是反复提示两车都在线内,有相当大几率后车会担责。你造谣的低级伎俩可以省省了。我也从来没说过并线车辆发生事故无责。我确实天天并线,不并线任何人到不了目的地,而且也不可能完全遵循版上有人提出的所谓安全距离,比如根据车速50迈算出的50米之类的距离,一定遵循这样的距离在北京上下班时段等于基本无法并线。而且每天都有很多并我的线的,我几乎也不可能跟前车保持50米距离。一般大多是十多米的情况,俩仨车的距离大概。我也一直强调,并线车辆和后车都要谨慎观察,确保安全,互谅互让。你歪曲造谣别人意思是很无耻的。
只有那些鼓吹只要别人并线,甭管是否完成,撞了无责白撞的才该为事故买单,否则就是忽悠别人的怂货。比如你。
【 在 comus 的大作中提到: 】
: 文盲,你能看清中国字吗,"并线导致的追尾,不论时候完成并线都是并线车全责",去二三环看去。还是说二三环你压根就没上去过?
: 你不是信誓旦旦说你并线完在发生的碰撞就是追尾吗?所以让你去试试啊,反正你并完就没责任了!既然你说并完没责任,那你还不敢去并线?超级怂包。
--
修改:bocaj FROM 219.237.202.*
FROM 219.237.202.*
安全距离完全没有任何法条依据,是否逼迫刹车也是如此。没有依据的最好不要信誓旦旦。实际交警裁决也把握的有差异,愿意承担风险指的的双方。不承认这个事实,却要忽悠别人又不敢负责任,这样的才是怂货,鸡贼,有本事自己去试,别自己不敢,又不负责赔偿。我意见明确,反对任何人去试,认责是事故发生以后的事,发生前,双方都要尽力避免。如果对这个有意见请喷,说不出意见,那就和我无关。
【 在 colinp 的大作中提到: 】
: 安全距离这事可能现实路况逼着一些人耍鸡贼,但既然耍了鸡贼就要承担相应后果。
: 什么叫影响他人正常行驶的行为呐?貌似之前有人通俗的说过“就是逼迫别人正常行驶中踩刹车”
:
--
FROM 124.64.22.*
你才是胡扯。你说变更车道后,根本没有提任何变更完成的标准,难道不管多久多远后都是变道全责么?你所说刹车不及,来得及没有刹,踩油门这些有任何客观标准么?而且这仨基本等于是说全部情况,而不考虑任何变道完成因素。你胡扯的结论你负责么?怎么负责?不能负责还忽悠,你要脸么?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胡扯了
: 前车变道后车刹车不及甚至来得及但没有刹车更甚至踩油门而引起的事故
: 是前车全责
: ...................
--
FROM 219.237.202.*
你才是弱智,这么明显的反例还说啥并线一定全责?是次数问题么?有那个通报说这么干一次就不算碰瓷?这么干多少次是碰瓷标准?
这种例子我都不稀的举,太明显证否并线一定全责了,你个傻子自己送上门?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不是傻,判刑是因为多次碰瓷
: 但是多次都成功地让前车全责了,这都理解不了,智商80?
:
--
FROM 114.254.3.*
当然了,这是不是并线事故,是不是后车有责?还是刑责。你懂不懂基本逻辑?这么明显的反例我都不好意思举,傻子却跳出来自己抽自己,哈哈。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多次事故都是对方全责才引起了jc的注意,这是反例?服了
:
--
FROM 114.254.3.*
知道这个还扯什么并线的一定全责?稍微有点逻辑好么?
而且这些案例都提及是惯犯,技术高超,这本身也说明,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使得并线全责。
所有这些都说明,并线车辆一定全责,是胡扯。
【 在 chenjy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在各种常规的责任之上,有一条故意制造事故的一方全责,高于其它一切标准,但是没有讨论意义。
: 发自「今日水木 on SM-G9730」
--
FROM 114.254.3.*
当然不是,否则就不会强调作案者是惯犯,技术高招,找准时机了。这么简单的证否必然,举一反例即可的逻辑,装什么装啊?这傻子一下给了几十个……
【 在 iT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因为并线车全责碰瓷的才惯用这招,要不然碰瓷的就用别的方法碰瓷了。
: 多么简单的道理。
--
FROM 124.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