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关于随手拍和摩托车
各大城市禁摩限摩非常英明
【 在 northl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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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说一下背景
: 个人平时上下班接送娃用驴 平时车辆基本落灰 摩托车增驾已经报名,还未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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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摩托车友是非常反感觉,深感是不是要加入D本
#发自zSMTH@Note 8 Pro暖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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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8.97.*
你试过?
你被我硬上过?
【 在 zhyulily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人不好说,但你绝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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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20.135.*
人和人相处,正常肯定是用道德来约束的,法律是最后的底线
假如做人做到了连法律都是故意践踏,那道德水平就更不用说了
就象违法,行人违法是没有分罚的,在国内顶多是20块钱,非机动车处罚也是差不多
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都是属于作不出什么花的,属于,轻微中的轻微
但机动车,违法高了是可以入刑的,相当于拿着枪炮的人
故意违法的,对法律一点儿敬畏之心都没有,这种人根本不用谈道德,属于反社会的
【 在 chenke1019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键是不能把法律法规和道德捆绑在一起,不能认为一切违法行为就是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
: 法律法规可能滞后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规律,法律甚至可以被部分缺德的管理者利用来做一些缺德的事情,并且扣上合法的外衣。一块铁皮炒到30多万,走同样的路,花了这30多万就合法,否则就是违法。您认为谁更缺德呢?
: 尽管多数情况下,违法行为是为大众所不齿的,但是如果强行把违法行为和道德捆绑,那就是道德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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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northliver FROM 221.220.135.*
FROM 221.220.135.*
呵呵,你连男女都分不清,难怪下限这么低。
【 在 northliver (天天向上)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试过?
: 你被我硬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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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zhyulily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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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2.244.*
就冲你这种说话风格,呵呵,还是个雏吧?
【 在 northliver (天天向上)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试过?
: 你被我硬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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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zhyulily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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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2.244.*
交通行为和其他行为有很大的不同,而且情况很复杂,仔细看交通法的条文,大多都是“应该”这样的字眼,几乎没有“必须”这样的字眼,它本身就是一个纲领性文件。之后各地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条例,而且很可能会变通。如果完全照本宣科,100%严格的管理也会出乱子。2004年的时候,要求公交车不能切头进站,其结果就是堵死整个三环,没实行几天就取消了。再有2007年时候不让铰接车上高速,了解当时的情况的人应该知道当时G6德胜门乱成了什么样子,德胜门人山人海,全市几个公交分公司几百辆车支援一个车队,堵死德胜门,这都是活生生的例子。再比如,如果压线就扣3分,那我估计所有的A1本司机早就被注销A1了。实际情况也不允许不可能完全100%遵守。比如说摩托车,如果完全按照汽车的要求,那会增加很多道路资源占用,如果完全禁止,会有大量的人返回小汽车中,这个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结果。
并不是说我们不该有守法意识,而是我们不能读死书,灵活看待问题。大的纲领性的东西遵守了,小的细节问题没有必要吹毛求疵,更没必要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要上纲上线。
【 在 northl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和人相处,正常肯定是用道德来约束的,法律是最后的底线
: 假如做人做到了连法律都是故意践踏,那道德水平就更不用说了
: 就象违法,行人违法是没有分罚的,在国内顶多是20块钱,非机动车处罚也是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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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5.43.*
交通规则是能遵守的,具体请参考象新加坡
你说的这几个例子,都是社会在进步,法律也是需要不断适应社会
而摩托车的法律,北京基本没变过吧,说明还有执行的必要
【 在 chenke1019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通行为和其他行为有很大的不同,而且情况很复杂,仔细看交通法的条文,大多都是“应该”这样的字眼,几乎没有“必须”这样的字眼,它本身就是一个纲领性文件。之后各地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条例,而且很可能会变通。如果完全照本宣科,100%严格的管理也会出乱子。2004年的时候,要求公交车不能切头进站,其结果就是堵死整个三环,没实行几天就取消了。再有2007年时候不让铰接车上高速,了解当时的情况的人应该知道当时G6德胜门乱成了什么样子,德胜门人山人海,全市几个公交分公司几百辆车支援一个车队,堵死德胜门,这都是活生生的例子。再比如,如果压线就扣3分,那我估计所有的A1本司机早就被注销A1了。实际情况也不允许不可能完全100%遵守。比如说摩托车,如果完全按照汽车的要求,那会增加很多道路资源占用,如果完全禁止,会有大量的人返回小汽车中,这个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结果。
: 并不是说我们不该有守法意识,而是我们不能读死书,灵活看待问题。大的纲领性的东西遵守了,小的细节问题没有必要吹毛求疵,更没必要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要上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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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1.144.19.*
法律条文里,很少用必须。用应当的地方,您仔细看一下,就是必须的意思
以道交法为例,只有一个必须,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有160个应当,其中第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 在 chenke1019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通行为和其他行为有很大的不同,而且情况很复杂,仔细看交通法的条文,大多都是“应该”这样的字眼,几乎没有“必须”这样的字眼,它本身就是一个纲领性文件。之后各地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条例,而且很可能会变通。如果完全照本宣科,100%严格的管理也会出乱子。2004年的时候,要求公交车不能切头进站,其结果就是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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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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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64.234.*
规则不变正好能说明合理性
总能给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找到理由
那杀人偿命也好多年不变了,难道要变成诛连九族么?
前几天那辆摩托车撞我,就是因为它要跑到非机动车道
最基本的社会秩序都不能遵守,遭人厌恶,唾弃
【 在 chenke1019 的大作中提到: 】
: 机动车技术日新月异,管理标准法律法规几十年不变。
: 你不觉得摩托车的现状完全是管理上懒政导致的吗?
: 从开始限牌就是懒政,没有禁摩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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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1.144.19.*
那是尼不了解骑死精神….
【 在 northliver (天天向上) 的大作中提到: 】
: 先说一下背景
: 个人平时上下班接送娃用驴 平时车辆基本落灰 摩托车增驾已经报名,还未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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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摩托车友是非常反感觉,深感是不是要加入D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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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