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遇到开门杀,对方全责
扣车理由是啥?交警只管认责,赔偿是协商或者判决调解。
【 在 lingxiao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现在还可以申请扣车吗?已经各自回家了。
--
FROM 219.237.202.*
不用,交通事故纠纷,告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一个不能少。赔偿责任划分是判决的事儿。
【 在 RBSIC 的大作中提到: 】
: 自己想清楚了
: 如果你只是要求民事赔偿,跟保险公司谈是正常流程
: 你要是想追车主的责任,就应该提起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
: ...................
--
FROM 219.237.202.*
法盲,必须告保险公司,车主,司机,一个也不能少。不诉,基本直接不做实体审判驳回。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官问我为啥不告保险公司,我也说了理由了。法律规定要把交强险加上 ,我只需要告她就行了,
--
FROM 222.131.241.*
法盲经常自己找麻烦。需要全诉,不然还要追加。保险公司,车主可以因驾驶员违法行为免责,而不是不需要参与诉讼。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才是法盲。个人攻击有意思吗?你没看最高法条文,我看了。
--
FROM 124.14.89.*
你才不识字,是否已经赔偿,是否当事人均无异议,不是诉讼一方说了算的,你自己主张的就是无异议了么?诉讼一方怎能认定?而且,保险公司不止是交强险保险公司,还有商业险,三者是否需要赔付也不是你一方能确定的,法院怎么可能不要列保险公司为被告?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 你是不是不认识字? 交强险已经足额赔付2000,我没必要再拉交强险上厅了。再拉人家上厅,才是浪费社会资源
:
: ...................
--
FROM 124.14.89.*
不能,因为涉及三者就涉及保险公司,你不诉,也要追加,实在不愿意的话,直接立案阶段或者开庭不做实体审理,直接驳回即可,是增加你的诉累而已啊,法院其实是在帮你。
赔偿责任经过依法认定划分后,你免除对方(对方之一)的赔偿责任,那是你的自由和权利,这不是一回事。你要不要保险公司赔,和肇事方应该赔多少没有关系。你懂些法才能少些这种无聊的想法。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强险足额2000已经赔付完了,我没异议,认可。是我起诉,难道不是我来决定是否起诉谁?国家规定应该起诉责任人跟交强险,法官也是这么建议我的,在我对交强险赔付无异议时候,我依国家赋予我的权利来起诉当事人,怎么就有问题了?
: 至于商业三者,管我什么事? 她用不用三者是她的事,我有必要替她考虑那么多吗? 相反,她提出加商业险三者被告,我会提出反对意见。本案起诉谁是我行驶我的处分权。我不同意商险三者增为被告,法官也不能我怎么样。
:
: ...................
--
FROM 222.131.241.*
首先,超过2000的修车范围必然涉及商业险。这个前提下,怎么排除保险公司?不说法律了,你逻辑何在?其次,保险公司也不仅仅是交强险,也包括商业险,有的车辆交强险和商业险都是不同的保险公司,你反复说交强险赔完了就不需要保险公司,是什么意思?
法官一天要开几个庭,哪有时间管这些奇葩想法?要求把潜在赔偿责任方都追加在案,非常好理解。是不是需要人家赔不是你原告一方可以决定的,是要法官判的,这个你到底懂不懂?你的主张要符合法理,要对自己有利,人家替你着想,你是不是还想咬人家?怎么会有这种糊涂虫呢……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她追加了,我也会让法官排除三者三者险的责任。
: 三者险是自由缔约,不带强制性,应该按其合同内容来办。三者险的赔偿范围是人生伤亡跟交通事故直接损失。这个直接损失就已经排除了交通费,因为交通费是间接损失。
: 我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修车费3000多,间接损失交通费300多。
: ...................
--
FROM 124.14.89.*
是否尽到了赔偿义务,全部尽到了赔偿责任,不是你单方说了算的。只有依法认定赔偿责任后才有你免除不免除的问题。你对法官判决不服当然可以上诉,这是你的权利。你的诉求,得到支持,或者得不到,都正常,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全部支持。尤其你非要一方赔,另一方不用赔,这都只是你的主张,没有判决前,都不是责任已经认定。你无权单方面认定,你单方面那叫诉求。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是因为他已经尽到了赔偿义务。
: 如果法官认定交通费间接费用属于三者赔付,我可以上诉,白纸黑字,看他说呗。
: 不管怎么样,侵权人的侵权存在,她的责任无法免除。
: ...................
--
FROM 124.14.89.*
你看,我之前就说了,交强和三者都不一定一个公司啊……
我跟你解释下啊。首先,现在理赔根本没有开始,根本不存在交强险已经履行了赔偿责任问题,对于没有完成的事项,怎么能不列入审理?第二,商业险对于修车费用交强险不能覆盖范围,当然有涉及。第三,所谓间接损失部分,并不是所有案例都不能由三者险承担,甚至是否属于间接也有不同判决,更重要,中国不是判例法,不能以其他案例来要求本案法官,更何况,人家说的没错,你这是替人家判决……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有一个事,她交强跟三者不是一个公司 ,交强是大地,三者是平安。 交强既然已经赔付足额,所以不告交强。
: 至于三者,前面我也说过了,我认为间接费用不在三者商业险赔付范围之内。相当于,我替法官先断案了,至于是否合理,相信肯定有不同意见。
:
: ...................
--
FROM 124.14.89.*
早就有人告诉你交通费是三者险范围,你自己的理解没有任何意义。你也不能管法官怎么判,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可以不要(免除)保险公司赔偿,仅此而已。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几遍你才明白呀,三者险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按保险合同规定,对于财产损失,仅仅赔付直接损失,直接损失意思就是修车费。交通费属于间接损失,所以不在三者商险范围之内。
: 这是白纸黑字的,我去平安官网看了,合同条款就这么规定的。我抠它合同条款,拿合同条款说话。的确,我也去法律裁判文书网看了,大多数判决,对于交通费,都是直接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这压根就是不负责,对保险公司不公平。
--
FROM 124.1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