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广州奔驰车主被捅伤致死案件,从对话中可以推测刀是保安的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ZT 从警方的通报来看,该保安初步涉嫌的罪名不是故意杀人罪,而是故意伤害罪。当然,这并不是最终的结论。随着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公安机关最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罪名可能改变为故意杀人罪,检察院起诉的罪名和法院判决的罪名,也可能是故意杀人罪。
: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其实有着一定程度的区别。这主要表现在行凶的主观目的不同,但是主观的东西其实是很难确定的,毕竟这是一个人内心所想的东西。不过,内在的想法可以通过外在的客观行为来展现。比如说,持刀捅向腹部、或者四肢等非致命部位,一般按照故意伤害;而持刀捅向心脏、大动脉、颈部等致命部位,则一般按照故意杀人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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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从无。
没有证据证明保安今天就是想杀人,
所以除非保安亲口承认,
否则主观故意这一重要前提就不成立,
所以不会按故意杀人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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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189.216.*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观的事情说不清,判定其主观故意主要靠客观事实来分析。
: 如果这个保安刺中的是死者的心脏部位,那么他再不承认,也可以按照故意杀人定罪。
:
: ...................
事实上主观故意很重要,
因为争论中,手抖了本来不是奔着心脏去的,结果准头不好,伤到心脏或其他重要脏器了,
都有可能,毕竟普通人不是杀手,哪有准头。
从以往案例看,只有抹脖子行为,才会大概率被判故意伤人,
往身上扎的,没有证据,很难认定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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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189.216.*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对疑罪从无有误解。判断嫌疑人的主观故意,要看客观犯罪事实,这和你说的疑罪从无没有关系。
: 如果一个人持刀刺中他人的心脏并致人死亡,基本上会按照故意杀人罪论处。
:
网上有一个案例,
就是有人胸口被刺三刀,其中一刀伤了心脏,死了,
被认定是故意伤害,
受害人家属咨询律师是否应该算故意杀人,多数律师认为,只是涉嫌故意杀人,还要看主观故意的佐证,
这种案例是比较难判断的,说故意杀人也说得过去,
但是广州这个案子,基本不会认定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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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189.216.*
【 在 sfowerhjsfo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屁股歪的。拿车故意撞死别人,别人不能防卫?
: 谁在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关头,能有时间仔细判断我怎么样防卫才是正当的,怎么样是过当的???!!!
: 只要不是那人被捅死了,躺地上不动了,保安过去又捅了几刀。那就是正当防卫。
: ...................
也不知道是谁屁股歪,
首先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实施的侵害进行反击,
本案车子并没有撞到保安,而且当时车停了,男车主已经下次,
虽然有争吵谩骂,但是没有肢体冲突,
你保安上班带个刀子,在对方没动手的情况下,扎人一刀子,这叫正当防卫?
水木车版居然有你这种法盲。
就此打住,懒得再回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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