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强睡了你老婆/女朋友,你是不是得先拿出证据证明她是你老婆/女朋友以后,才能去报警或者来打我?不然的话,你应该向我道歉呢,没在她身上做标记,搞的我睡了后惹那么大麻烦!
【 在 ezhi (恶之) 的大作中提到: 】
: 编辑一下帖子,根据回帖的主题来看,本帖要讨论的核心就是:
: 1. 允许临停车辆进入的小区,它的地面的固定车位,是否应该有明确的标识表明这是一个固定车位?
: 2. 没有表明“固定车位”的车位,是否可以默认为是公共车位,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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