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车位被占一定是对方理亏吗?
按宪法,全中国还属于全民呢。你直接找个地方自己盖房?
【 在 suibiantell 的大作中提到: 】
: 应该说民法通则讲,小区地上车位全民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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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全民所有的土地为什么能给某个特定人盖房呢?说明虽然是全民所有,但是可以给特定的人使用权
【 在 jordy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因为是全民所有所以你不能盖房啊,盖了房不就成你一个人所有了吗?
: 你这个例子不正说明全体业主所以的地面公共车位不能成为某个业主的固定车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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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所以你说的是不成立的啊,通过一定程序是可以成为只能特定人使用的车位的。至于什么程序,那就不是你我定的了
【 在 jordy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代表全国人民的全国人大通过立法授权ZF卖给特定人盖房。
: 你们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如果通过决议把地面车位固定出租给特定人,而且这个决议不和法律及法规抵触的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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