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sohu.com/a/212929874_392330就算你引用的规定,如果与交规不同,是下行法服从上行法。
你对123号令的解读 完全是站在司机角度,作为行人有几个敢一直和司机对赌 司机一定会停下?
公安部也不傻,怎么可能规定行人必须在汽车正前方 才符合礼让行人的规定?
外地交规执行的好的地方,主贴那种行为绝对是会被罚的
都是经常上网的人,随便搜搜未礼让行人被处罚的案例和视频不少。
https://www.sohu.com/a/323963394_349157 这网页几个案例 没有一个行人处于车辆正前方
记得有个版友是山东,因为未礼让准备过马路的狗被处罚的(至于最后是否申诉成功不得而知)。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安部关于不礼让行人扣分罚款123令早在2013年就已颁布。新道交法也根本与之不矛盾。根据道交法,机动车行至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抢行,或者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则可认定为不礼让斑马线。因此,这指行人依据交规通过斑马线时,而不是行人依据交规在斑马线等候时。在北京,具体处罚,也是必须有行人车辆同在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以及斑马线绿灯通行,这两个要素。请问,这是交管局违法还是你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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