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汇报一下起诉修车期间打车费用的开庭
楼主的做法并未不妥,追加不追加商业险保险公司并不是必须的。法官都和被告说了,原告没有追加保险公司,被告如果输了可以自己去找保险公司索赔。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受累看看保险公司赔交通费误工费的判例很难么?保险公司都直接赔了,哪有几个事被保险人告保险公司,都是受害人直接告车主保险公司司机,一个不能少……
: 保险公司自己拟的霸王条款,被多少判例认定无效了?根本没必要看也没必要知道,我的保单我从来不看,都是电子的了,我最多只看过保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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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
法官判被告输了,楼主可以直接找被告要钱,不需要等被先告找保险公司要回钱来再赔。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你把我撞了,我就找你和你的交强险保险公司赔,至于你上了哪家的商业险,上没上商业险,与我无关。
这个案子法院判也是判被告赔,不是判被告的保险公司赔。
你也不用说其他的案例,案例再多有这个案子本身有说服力吗?事实证明,这个案子不需要追加商业险保险公司,一样可以开庭,一样可以判决。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没说他坚持不诉不行。只是说一般情况下,法官会让你追加,不加简单程序驳回的也有。这是事实,合不合理另说。
: 法官希望一次开庭或者审理解决问题,不希望增加诉累,这也是合理的,起码不违法,人家自由裁量范围内。
: 这个案件,判了又咋样?他不诉保险公司,灯判决的金额下来,还得等人家和保险公司关联诉讼打完才可能拿到钱。法官如果希望当事人都到庭一次解决更节省法律资源,也方便受害人尽快得到应有赔偿,也无可厚非,我甚至觉得这样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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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ptco FROM 123.122.163.*
FROM 123.122.163.*
如果赔偿数额较大,被告自己赔付有困难的,从技术上来说,把保险公司追加为第二被告更加合理,可以一次性解决赔付问题。避免执行阶段扯皮。
这个案子,几百块钱的事,直接告后车司机本人就完全可以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没说他坚持不诉不行。只是说一般情况下,法官会让你追加,不加简单程序驳回的也有。这是事实,合不合理另说。
: 法官希望一次开庭或者审理解决问题,不希望增加诉累,这也是合理的,起码不违法,人家自由裁量范围内。
: 这个案件,判了又咋样?他不诉保险公司,灯判决的金额下来,还得等人家和保险公司关联诉讼打完才可能拿到钱。法官如果希望当事人都到庭一次解决更节省法律资源,也方便受害人尽快得到应有赔偿,也无可厚非,我甚至觉得这样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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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
法官如果判决被告赔偿,和保险公司直赔不直赔有什么关系。楼主告的是被告个人,被告如果认为应该保险公司直赔她应该主动要求追加保险公司当第二被告。她没提保险公司,法官只能按原告的诉求判。判你个人赔,你拿保险公司当借口没用。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被告可以认为应该直赔,不想自己垫付,这跟金额没关系。不是金额小,人家的诉求就不合理,这不是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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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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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