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虚线变道被举报
你的逻辑错误,指出即可,我觉得这没啥可道歉的,你可以相信你愿意相信的,这是你的自由,但不能否认事实与逻辑。你相信lz违法,这没问题。你否认这个有存在争议可能,不合逻辑。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改判了我会来道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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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93.218.*
没有这个理论,根本无任何法条支持。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理论上后车只要因为前车变道踩了一脚刹车就算违法
: 但楼主是被后车用上海交警app举报的,违法原因不可选变道影响后车,和变道相关的违法原因只有一个可选,即加塞,所以我推测楼主真实的违法原因是加塞,但楼主始终不肯现身说明真实的违法原因,挖了个坑就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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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不得影响的客观量化标准是啥?哪里提到了刹车?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91楼图片不就是摄像头自动抓拍的变道影响其他车辆吗?
: 处罚依据也是有的
: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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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6.*
你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脸么?刹车灯亮起,那就是刹车了,如果刹车是判断依据为什么还要人工审核?然后审核的依据,你说是“觉得”,那不就说明是主观的,不是客观量化标准么?
我说的:刹车是标准毫无依据,没有量化客观依据,你都承认了,还扯啥?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摄像头抓拍变道时影响相关车辆正常行驶的证据时,会拍下后车车尾的情况,如果摄像头捕捉到后车刹车灯亮起,则自动记录一条前车的违法记录,然后自动提交给人工审核,人工看了录像后觉得前车确实影响到了后车的话,则审核通过,违法信息进入系统
: 这是上海摄像头内部的程序逻辑,北京的我不清楚是否也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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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22.131.246.*
FROM 222.131.246.*
怎么判断?觉得?这是客观标准么?判断什么?这只是你说的……你说的是法条?
总之,所谓刹车是标准根本不存在法条支持。判断是否影响,无客观量化标准。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工审核是为了判断后车刹车是否因前车变道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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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21.216.116.*
FROM 221.216.116.*
我说,这没有客观量化标准,说这条没必要了多余了么?我只是说事实,提醒不要被你误导,因为绝对化这条,可能导致恨并线,硬怼,害人害己。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你觉得四十四条这条法律完全是多余的,根本没必要有这条法律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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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6.*
这跟谁说的都没有关系。我只是说,所谓不得影响,无客观量化标准,所谓刹车是依据没有任何法条支持。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我说的,这是上海交警的工作流程,按照道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依法处罚变道影响相关车辆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你看楼主不就被摄像头自动抓拍,且通过了人工审核吗?而且行政复议被驳回,说明事实还是清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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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6.*
刹车绝不可能是所谓标准,完全可以看到别人并线猛踩一脚再刹车……
【 在 kel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不让后车刹车的并线才是合法并线”,那北上广深就都别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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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6.*
这话说的,任何情况下均要避免强行并线,没有摄像头不保证不出事故。另一方面,任何情况下即便人家并线也要避免事故,事故后果不好控制,而且人家并线也不一定全责。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在摄像头底下强行变道,不就没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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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