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今天右转专用车道看到的盛况
不能算单方要求,机动车是强势方,我作为行人和非机经常被迫让机动车
【 在 hellodx 的大作中提到: 】
: 北京礼让行人的问题就在于单方要求机动车,行人/电动车本身很不遵守规则再加上礼让行人只能说“间接鼓励”闯红灯不遵守规则,加大安全风险。
--
FROM 117.107.131.*
我觉得这条不合理;而且跟机动车关系不大,主要为了保护行人
【 在 iT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骑什么车?北京的非机动车过斑马线就没几个下车推行的,你为啥不说?
: :
--
FROM 117.107.131.*
不算单方要求,其实本来就该让。礼让的含义应该是本来不该我让,我还让了,这才叫礼让。
所以实际情况中更多的其实是行人和非机在礼让机动车
【 在 hellodx 的大作中提到: 】
: 北京礼让行人的问题就在于单方要求机动车,行人/电动车本身很不遵守规则再加上礼让行人只能说“间接鼓励”闯红灯不遵守规则,加大安全风险。
--
修改:littlestone9 FROM 117.107.131.*
FROM 117.107.131.*
他说的其实没问题,你说的也对,你俩主要预设的场景不一样。
正常走非机动车道过路口确实不用下来推行,包括左转2次过路口都不用推行,走的也不是斑马线而是非机动车道。逆向过马路如果走斑马线是按你说的,如果不走斑马线走非机动车道,也跟你说的没关系,算是逆行。
【 在 iT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能不能稍微有点法律常识再灌水?
: 道交法实施条例第70条原文明明白白说了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 :
--
FROM 117.107.131.*
肯定是场景没搞清楚,正常我就按红绿灯直行走非机动车道,怎么可能需要下来推
【 在 iT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需要下车推行。我在成都亲眼见过jc罚这个,前几天一个上海的ID也说因为这个被罚了。
--
FROM 117.107.131.*
这条法条留着也可以,但是应该像机动车超速不到10%那样,只要不出事故不处罚就行了
交警特意去罚这个,我觉得不合理。
【 在 iT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合理,非机动车一样可以撞伤行人。
--
FROM 117.107.131.*
那肯定,这是两回事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不用下车推,但是斑马线上有行人经过时,你也要停车让行
--
FROM 117.107.131.*
这个问题没啥可争论的,前提要看清楚,不走斑马线,走非机动车道过路口。按你理解,骑自行车的碰到个十字路口,正常直着往前走也要下来推,这想想也不可能啊。
【 在 iT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场景很清楚,我手机里有照片。
--
FROM 117.107.131.*
你当然可以有你觉得,你也没给啥理由,所以没啥可讨论的
【 在 iT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合理。
--
FROM 117.107.131.*
感觉更多是针对横穿马路的情况,无灯路口也算;
有灯路口做到按灯走就足够了,下来推行没啥必要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发条的出发点是为了避免事故,因为汽车过路口减速不好管理,导致事故频发,特别是乡村道路,就出了这么一条,想让自行车有路权也要躲着汽车,结果根本没屁用,我觉得路口就应该安装红绿灯,哪怕是那种按钮的
:
--
FROM 117.10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