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求助]全责拒签,行政复议后维持原样
交替通行和并线丝毫也不矛盾,你这两种情况并无法律规定有本质区别,就是都属于前方道路减少的情况。如果你认为有哪种不属于前方道路减少情况,请不要无凭无据,要拿法律规定说话。
【 在 howmiss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到底是车道减少还是并线,需要看路面情况吧,简单画了下。
: 如果道路中间有标志线、且持续到道路消失的终点处(1的情况),那就是并线。
: 如果是2,即道路中间标志线消失,且距离终点有很大距离,那按道理说是适合交替通行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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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aoca FROM 124.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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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着急的话可以理解,其实可以各修各车,拿单据去找保险索赔。影响的仅仅是直赔。如果你的车不需要修,那完全可以不理,等对方起诉。你这个具体案例中,你主观上不是,客观上没有影响理赔,没有规定说当事人认可交裁是理赔的前提。是保险公司不履行理赔责任。
【 在 ljf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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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兄弟。内心来讲一直到现在我都不认全责,但第一次行政复议的结果维持原判,不是我服从这个结果,而是真心耗不起才决定改变注意忍全责修车,可是保险公司提出来的要求又横在这里,左右为难。
: 再次感谢您的帮助,顺祝大家都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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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22.*
如果不着急修车,其实一点儿也不麻烦,至少比复议不麻烦,对方起诉你应诉即可,法条和行车记录都是现成的,提交上去就可以了,法官不管怎么判,最差也是你保险公司理赔而已。这种案子很少判单方全责,审判员没必要,找双方都有的责任,很轻松,法律说理很好弄,硬要判单方全部责任反而有风险。
【 在 ljf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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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兄弟re。
: 三通鼓已过,我对真理(通俗别人说的“较真儿”)已经放弃了,只想尽快了结此事,何乃保险公司卡住不放,也不敢再去麻烦jc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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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22.*
可以撞完再叫来,故意制造的不算交通事故范围。
【 在 CtrlTerr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着保险人员的面,车子同一位置,现场再撞一次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Pro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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