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发现一个新疆人高速开车的特点
你连你自己没资格定义什么是肉车都不知道?起码知道你没本事强迫别人吧?难道你是黑社会?这种黑恶嘴脸还好意思提常识?你连我开车都没见过,就胡喷乱骂,算是好狗还是恶狗呢?
快车慢车你连定义都懒得说,谁让谁看交规,出了事故有交警交裁划分责任,你算啥玩意儿?就给定了速度快的免责?这是你们黑社会喷子的常识吧?有脸矫情,谩骂,不如自己去试试?我告诉大家要确保安全,即便有理有路权也有义务尽全力避免事故确保安全,你的主张一无法律依据,二无客观标准,谩骂攻击,素质真低。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连自己是肉车都不知道?
: 起码知道好狗不挡道吧?
: 慢车让快车不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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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aoca FROM 117.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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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大货?大货限速比小汽车低不少,你连大货车都要让?那得多慢?你就是你自己嘴里肉车、好狗不挡道?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连自己是肉车都不知道?
: 起码知道好狗不挡道吧?
: 慢车让快车不是常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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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告诉你了,两道三道多道对于小汽车限速相同的道路很普遍,你该是去骂路政,而不是指出这一事实的版友。而且,你曲解道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问题,早就指出多次了,你愿意多车道超车必须每次都远光鸣笛,那是你自己当马路垃圾的自由,不要强制别人当垃圾,更不要胡扯不当垃圾的违章。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犟嘴前多读点书。44条,47条仔细读一读,初中语文及格,应该能读懂条例对“超车”是怎么要求的。
: 另外,你不遵守是你的事,别把你的行为当做理所应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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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2.*
没任何法律要求所谓限速低的慢车道,不能在限速范围内开的比临道的车快(比如左侧限速高的车道),超越了临道车辆不能并入临道。可以不是必须,不是不这样就不可以。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右侧超,其实也就是要求从更高速的路线超车,而不是借用慢车道超车。
: 另外,交通条例中有这样的明确要求,可以说这个条例在现实中少数情况下无法操作,但是不能否认有这样的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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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比如道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早都贴过,根本不适用于同向多车道情形,组团忽悠也没用,就算被挤兑的彻底不顾基本逻辑和基本常识,甚至脸也不打算要了,非说多车道超车必须远光鸣笛,否则违章,就能有用了?只是笑料罢了。
您可好,又来说法律只是推荐不是必须?就算是个国标行标,推荐标准,可,应,宜,这些词的区别你都不知道么?
我国是成文法,法无禁止即可行,这也不懂么?
“可以”的措辞,明确属于任意性法律规范,是指允许人们在法定范围内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即赋予人们一定自由选择的空间。往往使用“可以”,“有权”等词表述。根本没有推荐意味,也不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法盲喷子真是可笑至极。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实很开心遇到你这么奇葩的人。给了你出处,还给你了内容,你还是在说我“发明没有的东西”。
: 另外认为法律法规的要求只是推荐而不是必须,活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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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aoca FROM 117.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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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没有任何不合理之处,只是有人为了当杠精,任意剪裁曲解,才闹出了违背常识的低级笑话,然后没办法圆了(这是要脸的喷子,不要脸的根本不在乎圆不圆,喷了骂了就完了),无耻的甩锅给法律法规“不合理”。至于说什么法律推荐性规范,说这话的都是法盲,法律没有推荐性规范,“可以”的措辞是任意性法律规范。如果没有基本法律常识,还是劝你不要跳出来丢人现眼的好……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这样的,有人找出各种情况说明这个法规“不合理”,所以结论就是没有或者不应该有这样的法规。
: 另外那人还说这只是推荐不是强制。真实活久见,把法规当成指导意见,而不是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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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aoca FROM 117.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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