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发现一个新疆人高速开车的特点
不用说啥实际,同向即有两条车道以上的道路,法定超车规则根本没有实际意义,根本也不适用。超越法律苛求别人,才是最不符合安全和通畅的原则。苛责要左侧超车,增加变道次数,增加事故风险。不管左右超都要确保安全(左侧超也不是安全责任全是被超车方的),哪边时机合适就确保安全的从哪边超,这才符合安全原则。高速公路绝大部分路段,几个车道对于小汽车限速都是一样的。不存在普遍的左侧限速高,后侧限速低得情形。
【 在 hemao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际中,变道到右侧车道并长期行驶与超车的区分比较模糊。
: 我上交规时老师说过一个观点很有道理,“你很难记住所有的交通法规,当记不清的时候,按照安全和通畅的原则判断”。左侧超车总体来说比右侧安全;高速从设计上就是左侧车道车速比右侧更快,所以让快车从左侧走也更合理。设想一下,一个道路只有左侧车比你快、有可能超过你,和两边都有快速的车通过,哪一个行车环境你更省心、安全?
: 我认为新疆人的习惯合理也符合交通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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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22.*
我只是劝你不要发明交规,比如多车道超车也必须远光鸣笛之类的笑话……法定左侧超车规则不适用于同向即有两条及以上车道的道路。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法律法规的规则?
: 还是你自己规定的规则?
: 还是你认为交规不合理,你自己定义的这规则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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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8.4.*
拷贝不是剪裁曲解,难道你坚持多车道超车必须远光鸣笛?自己不懂不要发明创造好么?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根据自己的理解或者想想随便写,从正式法规文件里拷贝一点有用的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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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8.4.*
即便是双车道,对于小汽车,两条车道绝大部分路段限速相同。你才是活在自己想象里,多车道右侧比左侧快,从右侧超越并且并线到左侧都是很常见的,毫无违章之虞。没事多看看实际交通,比自己胡思乱想抬杠有意义得多。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双车道右侧默认是低速或者货车道。
: 你只活在自己的想象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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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8.4.*
两条道路对于小汽车限速相同的路段多了去了,或者说基本上都限速相同。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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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22.*
什么基本上?你有任何数据么?分车型限速才是基本上。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国高速路基本都是分道限速的,左侧限速高于右侧,你认为这是随便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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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22.*
不咋样,只是说明所谓右侧一定要比左侧慢不是常识也不合理合法。法规不和你意就是不完善,你比较霸道,无知无畏。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又咋样?你绞尽脑汁想出来的情况,只能说明法规不够完善,就能否定法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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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没有任何法规说左侧一定要比右侧速度快,右侧一定要比左侧慢,你所谓龟速也无客观标准,就凭你一张嘴。较真可以,但要有真才能较,尤其超越法律苛责他人,没人惯着也正常。
lz的情形不管并到右侧,还是并到右侧超越了左侧车辆,还是超越后又并回左道,这些不一定都必然发生,而且只要不存在并线影响目标车道车辆正常行驶,就都无违章之虞。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在看看我给你贴的交规。左侧是快车道,右侧是慢车道。
: “龟速”的应该自觉去右侧。
: 有的司机不在乎,有的司机“较真”,都没错。有错的是在快车道上低速行驶的人。另外,LZ的帖子中的情况,即使从右侧超车了肯定也会回到左侧快车道,那不是妥妥的超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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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左侧超车并没有错,谁也没说这么干错了。左侧超车原则也并没有错,但是有适用范围,对于多车道不适用,此情形下 法定超车原则没有实际意义。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在看看我给你贴的交规。左侧是快车道,右侧是慢车道。
: “龟速”的应该自觉去右侧。
: 有的司机不在乎,有的司机“较真”,都没错。有错的是在快车道上低速行驶的人。另外,LZ的帖子中的情况,即使从右侧超车了肯定也会回到左侧快车道,那不是妥妥的超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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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早就告诉你多次了,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根本没有禁止(限速区间内)所谓慢速车道速度快于快速车道,也没禁止快速车道车辆慢于慢速车道。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是法定超车规则,适用于同向单车道(或者没有中心线)道路。你们几个剪裁抬杠说的多车道超车也必须一定远光鸣笛,是明显的秀智商下限,纯属笑话。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44,47,自己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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