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发现一个新疆人高速开车的特点
你要是挑目前交规中的漏洞,还有很多,这个和大家讨论话题有关么?
有各种有道理、没道理的打架斗殴,就能说明法律允许了?
快速车道有人龟速型式,就能说明交规中没有要求左侧超车?
【 在 lefan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要超过不立即并回左侧车道就不是超车,完全合规
: 否则左侧车道一个慢车,后面一大溜车就都慢慢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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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12.149.*
那又咋样?你绞尽脑汁想出来的情况,只能说明法规不够完善,就能否定法规存在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两条道路对于小汽车限速相同的路段多了去了,或者说基本上都限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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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讨论“超车”。你如果说分道行驶,那别超速,随便。
【 在 lefan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漏洞,就是可以变道加速超过去,你非得要超过去又马上变回原车道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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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看看我给你贴的交规。左侧是快车道,右侧是慢车道。
“龟速”的应该自觉去右侧。
有的司机不在乎,有的司机“较真”,都没错。有错的是在快车道上低速行驶的人。另外,LZ的帖子中的情况,即使从右侧超车了肯定也会回到左侧快车道,那不是妥妥的超车么?
更不能说“左侧超车”错了。
【 在 lefan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看第一个说的是什么内容,别死扣"超车"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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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和女人吵架的时候才和你这方法是一样的。不管事实,只要自己满意就随便说。
我连法规条目都拷贝给你了,你还是置若罔闻,反而说我对法规有意见,呵呵,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咋样,只是说明所谓右侧一定要比左侧慢不是常识也不合理合法。法规不和你意就是不完善,你比较霸道,无知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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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十四条,四十七条,自己去看。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任何法规说左侧一定要比右侧速度快,右侧一定要比左侧慢,你所谓龟速也无客观标准,就凭你一张嘴。较真可以,但要有真才能较,尤其超越法律苛责他人,没人惯着也正常。
: lz的情形不管并到右侧,还是并到右侧超越了左侧车辆,还是超越后又并回左道,这些不一定都必然发生,而且只要不存在并线影响目标车道车辆正常行驶,就都无违章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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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44,47,自己去读。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左侧超车并没有错,谁也没说这么干错了。左侧超车原则也并没有错,但是有适用范围,对于多车道不适用,此情形下 法定超车原则没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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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12.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到底谁在发明交规?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只是劝你不要发明交规,比如多车道超车也必须远光鸣笛之类的笑话……法定左侧超车规则不适用于同向即有两条及以上车道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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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能全读懂么?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早就告诉你多次了,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根本没有禁止(限速区间内)所谓慢速车道速度快于快速车道,也没禁止快速车道车辆慢于慢速车道。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是法定超车规则,适用于同向单车道(或者没有中心线)道路。你们几个剪裁抬杠说的多车道超车也必须一定远光鸣笛,是明显的秀智商下限,纯属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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